第二节 基督教
第二节 基督教
1928年,美国牧师栾马丁派刘华堂首次来佳木斯传教。刘在10月间设立佳木斯基督教浸信会,发展教徒10余名。到1936年,教徒增至60余人。1938年,佳木斯基督教浸信会到富锦、桦川、鹤立、莲江口等地开辟教会,教徒渐增。同年,栾马丁来佳木斯,在教徒中募集捐款,购置宅地,修建教堂1处。委贾晓山掌教、于洪宝为传道人。教徒增至200余人,教务日渐兴旺。1942年,栾马丁回国,教会划归牡丹江教区,改名为“满洲基督教佳木斯浸信会”。贾晓山为牧师。教会活动转入低潮,教徒减至百余人。
1945年解放后,许馨山临时主持教务、肖摩西负责传教。1947年,教会聚会处福音堂因邻房失火被毁,教会聚会活动中断,教徒祈祷、诵经分散进行。1957年,经市政府同意,修复福音堂,恢复集中活动。传教牧师有赵福音等人,在册教徒约百人。1958年,为便于基督教活动,市政府在通江街北段拨砖瓦房4间供教会使用。1959年,教会召开教徒代表会,组建佳木斯市基督教“三自”(自治、自养、自传)爱国运动小组。选举贾嗣卿任组长。经常参加活动的教徒有30余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会房舍被“红卫兵”占用,教会公开活动停止,“三自”爱国运动小组自行解散。
1979年以后,宗教政策重新落实。1982年,市政府拨款2.7万元,购置砖瓦房3间供教会开展教务,教会活动恢复正常。同年6月召开佳木斯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第一届代表会议。参加代表21人,选出第一届委员会,赵福音任主任委员,贾嗣卿、崔子敬、王选民任副主任委员。中共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华春接见了代表。第一届委员会成立后,坚持“三自”爱国立场,抵制外来反动势力的渗透。1983年和1985年两次扩建教会房舍,教务活动日趋活跃。1986年,教会吸收沈阳神学院毕业生、青年教徒薛世海担任专职教务工作。1989年1月召开佳木斯市基督教第二届代表会议。选举许春祥为主任委员,贾嗣卿、王选民为副主任委员。年末,市区教徒共有600余名,望友1400余名。
为解决教会经费,1984年以来曾创办一处友爱打井队,组织女信徒为布鞋厂加工鞋帮、鞋垫,共为教会创收2000元。另加房产出租收入及教徒献款,已基本实现“自养”。
在教会任职多年的贾嗣卿,1959—1983年被选为市政协第二至第五届委员;1963年至今当选为市人大第五至第十届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