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信仰 禁忌
第四节 信仰 禁忌
解放前,人们受传统的封建迷信意识的灌输,大多迷信天上有神佛,地下有阎罗。相信人的吉凶祸福皆由天定,人死后有轮回、报应。为求吉祥,有的吃斋供佛于家,有的求神拜佛于庙。除神鬼之外,许多人还信奉“狐仙”、“黄仙”。患病时则请巫医、神汉跳神驱“魔”。城乡到处都有从事算命、卜卦、相面、跳神的职业者,愚弄群众,骗取钱财。
解放后,党和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科学,破除迷信,揭露封建迷信欺骗群众的真相,使群众真正懂得从来没有神鬼,为求解放和幸福全靠自己去创造的道理,逐渐摒弃迷信意识和迷信活动。装神弄鬼的巫医、神汉基本禁绝。但近年来,某些封建迷信活动又有沉渣泛起之势,算命、卜卦、相面骗钱者出现街头巷尾。虽经不断教育、取缔,但仍时有发现。
忌习在既往民间颇多。许多忌讳带有迷信色彩。诸如信奉神佛者饮食上有忌口;人们重要活动如迎娶、盖房、远行等有忌日;婚配有忌属相,丧喜事有忌颜色等等。还有些活动岐视妇女,禁忌妇女参与。这些封建迷信、岐视性的旧习,解放后已经破除。但有些行业和人们在交往中已形成的语言忌讳,尚在继续沿袭。如在店铺中忌说“黄”,乘船乘车忌说“翻”等等。这些忌习,只求语言讲究,偶有违忌,人们也不十分在意,并且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各种忌习正在逐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