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陋习新风
第五节 陋习新风
旧社会的三大毒瘤——吸毒、娼妓、赌博,自本世纪初传入佳木斯,在30一40年代极为盛行。伪满政权设置鸦片专卖机构,统一收购、加工和分配鸦片。1936年,市内经当局许可的鸦片烟馆即达7户,从业人员120多人。而“黑烟馆”和旅馆业兼供鸦片者约50家。由管烟所供应的公开吸食者近3000人,约占同期城内人口的5%左右。后期,部分人由“抽大烟”改用海洛因,俗称“抽白面”或改作“扎烟针”。受鸦片毒害,许多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丧失劳动能力,有的死于街头。而当局和经营者却发了大财。30年代初,市区有妓院87家,妓女142人。后又增设日本人、朝鲜人妓院十数家。此外,尚有一些暗娼。妓女多因身遭不幸而被迫卖身,身心受尽摧残蹂躏,有的疾患终身,有的被迫自杀亡命。至于赌博在城乡更为盛行,城内南北市场公开设有赌局。赌博形式花样繁多,有骰子、牌九、宝局、彩会、纸牌、麻将等等。劳动人民一旦被诱入赌,轻则输尽劳动所得,重则倾家荡产,甚至卖儿卖女或自杀身亡。
解放后,人民政府明令禁止贩毒吸毒、嫖娼卖淫和各种赌博活动。1946年,政府封闭妓院,对妓女进行集中教养,经过教育改造后为她们安排职业或组织家庭。随之结合土地改革、民主建政开展禁毒运动,开展宣传教育。发动群众检举监督,没收毒品赌具,严厉打击处罚贩毒分子和赌头赌棍。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已使吸毒贩毒和赌博活动得到禁绝。
在扫除旧社会的恶风陋习的同时,在中国共产党的培育下,树立了解放区和新中国的拥军爱民、干群团结、廉洁奉公、男女平等、勤劳节俭、助人为乐,崇尚学习、无私奉献、人人奋发向上的新风尚。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是社会风气最好的时期。“文化大革命”的10年使积极健康的社会风气受到干扰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拨乱反正,劳动群众的优良传统重新得到发扬。但一些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的思想作风、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有所抬头,赌博、迷信、卖淫嫖娼、走私贩黄、行骗作假、贪污受贿等社会丑恶现象时有发生。市委和市政府为扫黄打丑。进行了积极的斗争,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