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辅臣
曲辅臣
曲辅臣(1889—1957) 原名曲君柏,出生于山东黄县北宿乡曲家村。1905年,15岁时随亲友去吉林三姓(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在城内一杂货铺学做生意。1920年,曲来到佳木斯,由其兄曲君肇相助,在同乡中筹集1万余元大洋,与马实卿等人合股开办福增庆杂货店。曲任副经理,不久擢升为经理。
曲辅臣精明干练,经营有方,生意兴隆,资财倍增。1929年前后,为扩大经营,曲在佳木斯东门里(今西林路中段)新建一幢两层楼门市房,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改名为福增庆商场,从业人员增至百人。1935年,福增庆商场为与其它大商号竞争,将商场扩建至3层,营业面积扩展至2000平方米。设置食品、干鲜海味、陶瓷器皿、化妆、文教用品、钟表眼镜、小百货、针织品、布匹绸缎、鞋帽等10个营业部。并在店后开设糕点、糖果、布鞋、服装等加工厂,实行前店后厂,亦产亦销。1938年前后,福增庆商场资金总额达伪币27万元,从业人员达200人。成为佳木斯“商业八大家”之一,进入鼎盛时期。
曲为人正直,古道心肠,始终恪守是非界限。民国年间,工商业常受税官、警察、大小官吏乃至地痞流氓的欺凌敲诈,曲经常为中小商户仗义执言,出谋划策。并为人代写“呈子”,打赢官司,人称“小诸葛”。
伪满时期,佳木斯商工会会长曲子明推荐曲接任该会会长。曲以自己“能力有限,商场事多,无暇他顾”为由婉言拒绝,从而表明其不为敌伪效劳的心迹。此事触怒日伪统治者,1937年日本侵略者对抗日联军进行“讨伐”时,日伪警察在佳木斯大肆逮捕共产党人及爱国人士,竟将曲定为目标之一。在此险恶的形势下,曲只得远避哈尔滨。
1938年某月,民国时期曾在福增庆入股后离去的张殿池由山东来佳木斯。曲得知张来佳木斯是为八路军筹集物资时,盛情接待,两人同住福增庆客房,秘密商谈。曲问:“大连关口能否过去?”张答曰:“用民船,有八路军的人,可以联络”。张殿池离去时,曲将身藏多年的手枪赠之。不久,东北抗日联军秘密工作人员黄某持伪军顾问部信件,来福增庆购置大批可供军用的货物。曲明知此事要担风险,后果难测,但仍售给500件毛衣、2件(每件40匹)军用布。货物在江边装船时,被日伪警察查获,曲闻讯后冒险恳托伪商工公会副会长刘树屏疏通敌伪,才使货物得以运出。
1942年,伪满当局发布七·二五禁止令,商品实行配给制。福增庆与其它商号均濒临破产状态。此时,福增庆副经理石仁洲建议以日本宪兵队名义做买卖,并说明此系日方主动提出,“良机难得”,只需曲认可即可讨诸实施。曲闻后对石大加训斥,并告诫石云:“投靠日本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以后不许和他们乱来”。但为求生存计,曲决定将福增庆商场改为“株式会社”,以争取较多的配给品和减免捐税。并忍痛缩小商场经营规模,将加工厂关闭。曲在当时艰难险恶的形势下,不仅对所属员工申明大义,而且对商界同行也晓以利害。一次义兴东商店经理刘某对曲说:“停止令发布后商店难以维持,拟改为‘国兵会馆’。”曲婉言相劝:“当今时势,以少出风头为好”。刘不信其言,竟开设一掩护日本特务机关的“饭店”。解放后,刘畏罪潜逃,后终被拘捕判刑。
1946年春,在反奸清算、土地改革运动中,经有关部门审查,确认曲在伪满时期未曾攀附敌伪势力欺压百姓,按民族资本家处理。随后,曲与其义子自办一草绳厂,自产自售草绳,维持生计。直至1957年病逝,终年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