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木多
柴木多
柴木多(1916—1971) 原名柴慕多,别名柴廷祯。1916年出生于河南省内黄县豆公集一个农民家庭。
1925—1928年,柴在本村私塾读书,其后失学在家务农。1930—1935年进县城中学读书,毕业后回家种地。1936年秋到内黄县张村教义务小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学校停办,返家务农。1938年10月参加八路军,被分配到一一五师三四四旅豫北军政干部学校学习,担任班长、区中队长。1939年任三四四旅政治部宣传队队员、分队副队长、文化教员和大队长。柴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埋头苦干,组织纪律性强,深得同志们好评。经组织批准,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6月任五纵二支队政治部指导员、宣传干事、组织干事。1942—1943年6月任新四军第三师八旅二十三团团直组织干事、团直分支书,三团三营组织干事、教导员。柴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在训练新兵、巩固部队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多次受到表彰。1943年6月—1945年3月,任新四军第三师八旅政治科干事、特务营教导员。1945年3月—1945年8月在三师中干队参加整风学习,担任班长和学习组长。1945年8月—1947年6月任八旅直属特务营教导员,中共吉江(后称辽吉)省委扶余建设学院辅导处处长,辽吉省军区第四军分区政治部宣传科长,七纵二十师政治部科长。1947年6月在一次与国民党部队作战中,柴英勇顽强,勇敢战斗,身负重伤,被送到齐齐哈尔陆军医院治疗。1948年4月伤愈后转业到中共辽吉省委担任后工委组织部秘书。因工作成绩突出,被选为出席辽吉省模范代表大会代表。1949年任白城县公安局局长。
1950—1958年,柴任黑龙江省公安厅秘书处处长、政治部主任,省民政厅副厅长。1958年任黑龙江省合江地区专员公署副专员、中共合江地委委员,先后主管过公安、民政、林业、水利和文教卫生等方面工作。柴工作认真负责,要求严格,生活艰苦朴素,待人诚恳热情。为人忠厚爽直,深受广大干部群众拥护。“文化大革命”初,柴被停职。1968年年初下派到国防公路指挥部任指挥,同年11月又被下放到笔架山“五·七”干校劳动。柴原患有风湿性心脏病,不久病情加重。1969年春,病情进一步恶化,住院治疗。因久治无效,于1971年12月18日病逝,终年5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