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阳
林生阳
林生阳(1905—1971) 1905年出生于河北省南皮县李家盘村一贫农家庭。幼时曾读3年私塾,16岁时随本家长辈赴天津谋生。先在作坊学徒,3年满徒后在亲友资助下,于天津西南角处开设“林记商店”。由于经营有方,收入可观。为继续扩大经营,在天津三马路繁华地段增设林记百货商店。嗣后,在唐山设另一处同名商店。
1934年,林从天津发往唐山的一批货物运输途中被拐骗,林自感愧疚,遂辞去总经理。1935年,林来佳木斯,于中央大街(今西林路)设露天摊床。由于日伪当局加紧经济控制,且常受警察欺凌,生意难以维持,于1940年被迫改办“兴隆水泥厂”,维持至1944年,后经亲友介绍在邮政局当邮差,以维持生计。1945年人民政权建立后,林被市第二区政府任命为第六街治保主任兼闾长(相当于现居民委主任)。林在基层工作中,经常参加各种会议和政治活动,逐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政策,开展拥军优属、慰问伤病员、维护治安及清理卫生等工作。不久,党和民主政府提出恢复和发展工商业的政策,林热烈拥护。为发挥自身从商经验,于1946年独自投资创办隆华肥皂厂。工厂初建时,仅有大锅一口,模具数盘,生产全部手工操作。产品大部分供应部队、医院,小部分投入市场。由于产品供不应求,在市政府的扶持下,扩建厂房,并购进1台制肥皂机,聘请3名技师,扩大生产,使肥皂产量猛增10多倍。同时增加香皂、牙膏、皮鞋油等产品,使隆华肥皂厂成为初具规模的日用化工厂。到1948年,月产肥皂达100箱、香皂50箱,对当时解决军需民用起到很大作用。
1949年,市工商会成立,林当选为副会长,1952年被选为市工商联合会主任委员。工商联是当时佳木斯市最大的社会团体,内设5个科(股),下辖4个办事处,有专职工作人员80人,管理84个同业公会和2700户工商业者。在支援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及各项政治运动中,林深感自身责任重大,带领全体干部,组织全市工商业者,为支援前线捐款捐物。据不完全统计,在抗美援朝高潮中捐款即达21亿元(东北流通券)以及大量军鞋、军衣、干菜等。同时还为前线生产军用锹105万把、军镐2万把。因而多次受到市人民政府的嘉奖。
“五反”运动开始后,林生阳积极配合市委工作组,宣传党的政策,沟通情况,认真处理运动中出现的问题,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
1953年国家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市政府为调整工业布局,将私营祥德五金厂作为改革的开端,号召工商业者入股投资,以扩大再生产,实行私私合营。林率先响应,将隆华肥皂厂资金全部投入祥德五金厂。在林的带动下,德顺兴等多家私营工厂纷纷投资入股。林被推选为厂长。
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林第一个递交“请求公私合营申请书”。在清产核资时,坚持实事求是,既不隐匿转移,又不虚报增值。此举虽受到某些人的非议,但林坦然处之。公私合营后,祥德五金厂得到政府支持,发展生产,并更名为祥德机械厂,林继续担任厂长。
1964年,林被任命为市工业局副局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此时,林已年近花甲,但仍不辞辛苦,经常深入到所属各工厂车间、班组,检查安全生产设备与措施,及时帮助堵塞各种漏洞;遇有较大问题时,及时向工业局党委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直到落实。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生阳被当作“反动资本家”受到批判,以后予以平反。
林生阳自1953年开始被选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后又当选为市政协副主席、省政协常委、市工商联主委等。
1971年12月21日,林生阳因病逝世,终年6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