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普
王德普
王德普(1927—1985) 1927年出生于黑龙江省青岗县一个农民家庭。1938—1942年,王在青岗县私塾读书。1943年到青岗县兴华镇学习摄影。1944年1月,王离家到哈尔滨市电车厂当售票工人,并学习驾驶电车。1945年“八一五”后,王返回家乡参加农业劳动。1947年3月,在青岗县八区参加革命工作,任乡长兼文书。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先后担任民政助理、土改工作队队长、区委宣传委员、区委副书记、书记。在土地改革和建党建政等方面,做过许多有益的工作。后调至县委任秘书、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
1952年9月,任松江省初级工业学校副校长,参与学校的初期建设和教学管理。1953年3月任中共松江省委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兼省政协副秘书长和省工商联秘书长。1954年任中共黑龙江省统战部办公室主任兼省政治学校教育长。王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和知识分子等有关政策,与党外人士团结合作。1962年10月任庆安县县委副书记兼县长。1966年3月任中共青岗县委书记。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被隔离审查。1969年10月被下派到朗乡林业局任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第一副组长。1972年先后担任中共伊春地委政治部副主任、组织部部长、地委常委、地委副书记,中共伊春市委副书记兼政协主席。在伊春工作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作风民主,平易近人,善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为林区的开发和建设做出了贡献。
1983年5月任中共佳木斯市委副书记、顾问,分管统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1985年9月22日,心脏病突发,不幸逝世,终年5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