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玺
刘玉玺
刘玉玺(1922—1987) 1922年出生于山东省沂北县朱戈区埠前村一农民家庭。幼时在村私塾就读3年。1940年在家乡参加青年救国会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1944年在中共沂北县朱戈区区委任宣传、组织干事。1945年调中共沂北县县委会任组织干事,兼子弟兵团组织干事。同年秋,调东北教导队。1946年1月至1948年底,先后任黑龙江省木兰县大贵区工作队队员、双城县韩集甸区工作队队长、阿城县青龙山泉眼河山区根据地工作队队长、中共拉林县二区委书记兼营城子土改工作队队长等职。在参加指导土改运动期间,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发动贫下中农积极参加土改斗争,深得群众信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1949年调入松江省总工会任秘书。同年6月调往鹤岗市,先在鹤岗高级职业学校任教,后任鹤岗矿务局职工医院协理员、支部书记、鹤岗矿务局机关总支书记等职。1951年任鹤岗市副市长。1958年任鹤岗市人民公社新街基经济区书记,翌年10月任中共鹤岗市委书记处书记。1960年7月任中共勃利县委书记处书记兼七台河矿务局党委书记。1962年调至合江专署任第一办公室主任,分管人事监察、民族事务、民政及自流人口收容等工作。刘玉玺性格爽直耿介,敢于坚持原则,向不良倾向进行斗争。工作作风深入,密切联系群众,和干部、群众打成一片。坚持经常带干部下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工作作风雷厉风行,锱铢必究,生活朴素,清正廉洁。“文化大革命”初期受迫害,被揪斗关入“牛棚”。1971年恢复工作,任合江地区科技局政治委员。1974年任佳木斯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1979年任市文教办副主任。1980年10月,任市政协副主席,从事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刘与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密切合作,共同致力于佳木斯市的改革开放,振兴经济和民主建设。1982年离职休养,1987年逝世,终年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