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民
李义民
李义民(1901—1988) 女,原名李淑范、又名李一民。1901年出生于吉林省榆树县城南六坡东怀家屯。1927年于吉林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后,投奔长兄李恩举来佳木斯,受聘于西门外小学任教。李义民读书时受到新文化思潮和民主革命思想影响,养成自立自强的性格,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九一八”事变后,李义愤填膺,毅然投身抗日救亡工作。与其担任校长的哥哥李恩举一道组织学生游行示威,宣传抗日救国道理,为抗日将士募捐。佳木斯沦陷后,李目睹日本侵略者的暴行和人民遭受涂炭的悲惨现实,立志救国救民,积极寻求抗日救国之路。1933年春夏,中共河北省委特派员李向之、苏梅到佳木斯发展中共地下组织发动抗日斗争。李与他们接触后,深受启迪与鼓舞,为其宣传的抗日救国道理和共产主义思想所折服。同年9月与董仙桥、李恩举一同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佳木斯第一个中共党小组的成员之一。
此后,按党组织要求,积极开展革命工作。坚持为抗日队伍募集军需物资和钱款,为党组织和抗联传递情报。为筹措党组织活动经费,李节衣缩食,甚至变卖家中什物。1934年冬,中共河北省委特派员苏梅由苏联返国途中遇敌负伤,李不顾环境险恶,毅然将其安置家中,精心护理,经月余使其伤好后安全离佳。1935年李被调往悦来镇北门里小学任教。在十分险恶的环境下,仍机智勇敢坚持对敌斗争。为抵制奴化教育,李不顾日伪当局禁令,利用各种时机潜移默化地向学生灌输爱国主义思想,教学生学习注音字母与民族文化知识。1937年春,在抗联部队攻打悦来镇时,李与几位进步教师暗中撕毁被供奉如神明的伪满皇帝溥仪挂像和伪“诏书”。
1938年3月15日,中共佳木斯地下组织遭到严重破坏,被迫停止活动。市委书记被捕,其兄李恩举被捕后牺牲,李义民侥幸脱险。1939年被调往长发屯小学,1941年又被调往黑通小学。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情况下,她坚持革命信念和抗日爱国思想,以自己不屈的民族气节感染启迪学生。1944年1月,日伪当局以思想犯家属为由,勒令其退职。
1945年“八一五”解放后,李找到党组织。1946年在东北军政大学经短期培训结业后分配到市公安局工作。一年后又重返教育岗位,到市第五小学任教。在教学工作中,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为培养大龄工农子弟,学校成立速成班,李主动承担这一任务,刻苦探索钻研速成教学法,为教好大龄工农子弟倾心尽力,获得显著成绩。新中国成立后,李不追求名利,为教育事业默默奉献。因教学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并当选市人民代表。1958年离休后仍热心社会工作,曾担任永红区十四委街道委员会主任。她工作认真负责,关心群众疾苦,为委内居民排忧解难,深受称赞。1988年因病逝世,终年8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