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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仙桥

董仙桥


  董仙桥(1895—1990) 原名董海云。1895年农历二月九日出生于吉林省榆树县大坡西郝家屯一贫农家庭。1912年以后入北京中国大学、哈尔滨师范学校求学。其间,受新文化思潮的影响,思想进步,曾参加学生运动。1917年来佳木斯,在桦川县私立文华中学任高级班教师,后转到桦川县立中学任教。1933年夏,中共河北省委派共产党员李向之来佳木斯一带联络抗日武装,发展党的组织。因与董系同学、同乡,遂寄宿于董家。在较长时期的交往中,李向董介绍当时中国抗日和中国共产党的主张。董受进步思想影响,提出参加共产党的要求。同年9月,李向之与河北省委特派员苏梅再次来佳木斯,经苏梅考察吸收董仙桥、李恩举(董仙桥内兄,小学教师)、李淑范(董仙桥妻姐)为中共党员,组成佳木斯第一个中共党的基层组织——西门外小组,董为组长。
  党小组建立后,董仙桥带领党员广泛联络进步人士与青年,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反满抗日主张,发展党的组织。到1934年春,小组党员由3人发展到12人,建立了西门外党支部,董仙桥任支部书记。为支援抗联部队抗日,董仙桥发动学生购买日伪当局禁控的防寒鞋帽、被服、油印机、纸张、药品等物资,通过抗日救国会送往抗联营地。
  1936年10月,中共下江特委决定将西门外支部改为特别支部,董仙桥负责宣传工作。1937年1月,随着形势的发展,中共下江特委为了统一佳木斯党的组织,加强领导,
  决定将中共佳木斯特别支部与隶属吉东特委领导的桦川中学区委合并,成立中共佳木斯市委,由董任书记。市委成立后,为发展抗日武装,董与组织部长张耕野商定,派遣共产党员马克正潜入梧桐河金矿,对金矿武装矿警进行策反工作。起义成功后缴获一批枪械弹药、黄金、粮食等。并有70余名起义矿警参加了抗联部队。
  为了唤起民众,反抗日本侵略,壮大抗日力量,董领导全市共产党员千方百计地与日伪政权展开斗争。为掌握敌人动向,破坏日寇“清剿”计划,董安排中共党员张宗兰、陈芳钧先后打入伪县公署与伪三江省警备厅佳木斯中队,将获取的情报及时传递给抗联,支持、配合抗联武装斗争,多次挫败敌人阴谋。
  1938年春,日伪警察和特务机关进一步加紧控制抗日力量,白色恐怖笼罩佳木斯,斗争形势日益严峻。对此,董与张耕野商定,为减少不必要损失,将大部分党员与进步青年转移到抗联部队,留下少数骨干坚持秘密斗争。3月初,敌伪采取残酷镇压行动,将敖其小学党支部书记李恩举等人逮捕。董闻讯后立即布置所有党员迅速转移,将机密文件、资料带走或销毁。3月15日,日伪军、警、宪、特出动千余人进行大逮捕,制造了震惊三江平原的“三·一五”事件,三江地区地下党组织全部遭到破坏。同日拂晓,董和30余名中共党员、抗日救国会会员及进步人士等被捕。
  董仙桥被捕后,日本宪兵队队长儿岛正花亲自审理。日本宪兵队对董施以酷刑“上大挂”、“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等毒刑用遍,董坚贞不屈,拒不招认。日本特务西藤采取软化政策,将董之女儿带进刑房诱感说:“只需承认为共产党员,交出同伙即可释放”。董大义凛然,不为所动。敌人气极将董装入麻袋摔打,致使一只胳膊折断。敌伪在毫无所获的情况下,将董押解到哈尔滨伪高等法院审理。1939年4月被判处20年徒刑。直到日本投降,董始出狱,坐牢长达7年之久。
  1945年8月东北解放。同年11月,董仙桥返回佳木斯市担任市人民政权建立后的第一任市长。当时,社会治安混乱,盗匪四起,加之日寇投降前的纵火破坏,整个城市百废待兴。董就任后,积极恢复城市供电,组织工商业恢复生产,解决城市居民生活问题。同时按照省、市委的部署,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各项政治运动,为建立和巩固新生政权,支援解放战争,做出了积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董仙桥历任松江省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办公室主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1958年起,担任吉林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在任职期间,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努力学习,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艰苦奋斗,为党和人民做了大量工作。离休后仍多次来佳木斯,协助、指导整理佳木斯党史资料。
  1990年3月22日,董仙桥因病逝世,享年9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