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序言
新编的《勃利县志》,在中共勃利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历经十一载,编修人员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拼搏,辛勤耕耘、精心著述,现在与广大读者见面了。这是一件值得我们全县人民欣慰和庆贺的大事。
盛世修志,今天把勃利的历史编修成志,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它是启迪当代,教育后人,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极好教材,将在全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勃利,是祖国东北部的边陲小县。几千年来,先后有肃慎人、靺鞨人、勿吉人、挹娄人、女真人、满人、汉人在此劳动、繁衍生息,使这块富饶美丽的大地,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众多志士仁人,前仆后继,推动着历史的进程。
1918年(民国7年),县建置后,勃利人民几经风雨,历尽沧桑,在艰苦的创业中和在各革命时期的斗争中,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洒遍勃利大地。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迎来了解放。
新中国成立以来,勃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勃利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但也遭到了一些挫折。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全县人民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开拓进取,锐意改革,再展宏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被评为全省城乡建设先进县,成为全国教育、护林防火模范县。
《勃利县志》是总揽勃利古今概貌的第一部社会主义新志书,全书记述了勃利的历史发展过程,近百万字。写古书今,特点突出,资料翔实,数据准确。是“存史、资政、教化”的宏伟著作。可为国史、通志提供资料,有助于领导者正镜旁鉴,兴利除弊,有利于全县人民继往开来,不断前进。
由于部分历史资料出现断线,有的历史事件已无文字记载,追忆中难免出现疏漏,又限于人力和水平,书中谬误或不妥之处在所难免。谨请各界有识之士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日后修订,使之更臻完善。
时间在延续,社会在进步。我坚信《勃利县志》这部传世之作一定能在振兴勃利的各项伟业中,成为各级政府、机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良师益友。我衷心祝愿,我们的史志工作者要继续收集积累勃利的历史资料,把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一代一代地延续发扬下去。
县 长
马 波
199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