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概述
(一)
勃利县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地理坐标东经130°06′—31°44′,北纬45°16′—46°37′。东邻七台河市和宝清县,南连鸡东和林口县,北与桦南县接壤,西北与依兰县为邻,东西长106公里,南北宽48公里,边界线长494公里,全县总面积4455平方公里。全县人口近35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77人。
本县地处完达山支脉低山丘陵地带,东南高、西北低,形成低盆地平原。县内有大小山头140余座,山高平均海拔215米,最高峰是段家岭太平顶。海拔1008米。有大小河流23条,主要河流有倭肯河,由东向西贯穿境内,经依兰县流入松花江。年平均气温4℃,最高气温八月份平均为22.2℃,最低气温一月份平均气温为零下19.8℃,全年总降雨量526.4毫米,干旱年只有322毫米。年日照总数2545小时,无霜期159天。
全县土地总面积668万亩。其中桦南森工局和国营北兴农场占用186万亩;省种畜场占用74.8万亩;林口森工局占用17.5万亩;七台河新兴矿、桦南种牛场、依兰安兴水库占用2.9万亩。本县实用面积386.8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7.9%。本县经济以农业为主,平均每个农业人口占有耕地5.6亩。土地利用状况是:耕地160万亩。占实用面积的41.4%;林地145.2万亩,占37.5%;牧地30.5万亩,占7.9%;园地1.89万亩,占0.5%;荒山荒地24.2万亩,占6.3%;水域3.2万亩,占0.8%;建设用地19.7万亩,占5.1%;其它用地2.01万亩,占0.5%。地貌地物形成俗称“五山、半水、二分半田、一分村路、一分荒原”。
勃利矿藏资源丰富,原煤储量1.5亿吨,石灰石2亿吨,石英石250万吨,石墨2895万吨,硅石600万吨,木材343万立方米。还有黄金、大理石、膨润土、沸石、云母等。
建县前后,由于森林覆盖率较大,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日本侵入后,由于乱砍滥伐,盲目狩猎以及后来人口的不断增长,农业开发致使环境污染,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大量野生动、植物失去了生存条件,东北虎已经绝迹,野生人参已难寻觅。对经济价值较高的野生动、植物开始施行人工饲养和栽培。县内尚有狍、鹿、熊、狼、狐狸、山兔及家畜家禽等动物近百种,药材、山果、蔬菜等野生及家养植物1200余种。
勃利交通发达。有勃利至七台河、牡丹江经勃利到佳木斯两条铁路干线。有通往哈尔滨、七台河、鸡西、桦南、依兰等市县及县内各乡镇多条公路。
(二)
勃利县的历史悠久,罗泉乡新发村古代房群遗址表明,在两千年前,就有肃慎人、挹娄人在此劳动生息。到建县时,有居民1566户,人口8533人。
1918年9月15日(民国7年)勃利设治,至今已有68年历史。建县后隶属吉林省依兰道尹府管辖,1929年(民国18年)废除道制,直属吉林省。1934午(伪康德元年)划归三江省(佳木斯)。1943年(伪康德10年)划归东安省(今密山县)。1945年9月抗战胜利后,划归合江省。1949年5月并入松江省。1954年8月划入黑龙江省合江地区。1983年10月划入七台河市。
1985年末,县辖3镇11乡207个村,4个街道办事处,35个居民委员会,7个农牧场(养殖场)和13个林场。
全县总人口为345737人,其中男性177646人,占总人口51.4%。非农业人口82255人,占总人口23.8%。有16个民族,汉族占总人口91.6%,满族占4.1%,回族占1.7%。朝鲜族占2.4%,蒙古族0.1%,苗族、白族、壮族、彝族、侗族、瑶族、维吾尔族、达斡尔族、锡伯族、赫哲族、布依族等占0.2%。
1985年有大学毕业和肄业文化程度650人,占总人口的0.19%,高中文化程度22731人,比1964年增长8.7倍。初中文化程度73787人。比1964年增长5.3倍。文盲和半文盲占总人口的16%。
全县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265人(女性443人);中级科技人员(工程师级)123人;初级科技人员(技术员级)1142人。
解放前后,本县知识分子在解放祖国,建设祖国中涌现了一批人材。据不完全统计,本籍人在外地工作的地、师级以上党政军、企事业干部40余人,文化、教育、医学、建筑、科研专家10余人。他们不论年事已高的老同志,还是年富力强的青壮年,迄今仍活跃在祖国各地的方方面面,各展其才为祖国、为家乡贡献力量。
(三)
勃利县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曾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勃利就是抗日联军第三、四、五、八、十一军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的重要根据地。1931年中国共产党派遣李德到勃利开展工作,1933年成立中共勃利县特别支部。1935年2月。建立中共勃利县委。领导依兰、勃利、桦南地区的抗日斗争。
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勃利县委和县政府发动群众,配合三江人民自治军和八路军三五九旅,先后肃清了盘踞在勃利境内的谢文东、李华堂、张雨新(张黑子)、孙荣久(孙访友)等土匪武装,保证了全县土地改革和建政、建军的顺利进行。为了解放全中国,动员了5206人参军参战,出动民工1251人,大车242台,马746匹参加战勤工作。
1950年,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口号鼓舞下,全县动员兵源619人,两批担架队和全部由地方抽调人员组建东北后勤部第28后方医院。为抗美援朝全县人民捐献133118万元(东北币)购买飞机大炮支援战争。
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全县有370名优秀儿女献出了宝贵生命,他们的英名载入了史册。
(四)
勃利县在新中国成立后的36年来,各项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
194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12540万元,1985年为30152万元,是1949年的2.4倍。
农业生产发生了显著变化。本县经济以农业生产为主。主要作物有玉米、小麦、水稻、大豆、谷子等,经济作物以亚麻、甜菜和烤烟为重点。解放前,由于日伪统治者的压迫和盘剥,农业生产力十分落后。解放后,农业生产坚持了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不断改革耕作制度,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提倡科学种田,粮食产量逐年增加。1949年粮豆亩产为128斤,1985年273斤,比1949年增长1.1倍。1949年农业总产值8968万元,1985年为15661万元,36年提高了74.6%。
1952年开始营造人工林,到1985年全县风景林、水土保持林、路旁绿化林已达到122.8万亩。1985年林地面积达到135万亩,林木覆盖率21.3%。全县13个国营林场,每年生产木材25513立方米。因为保持23年无重大森林火灾。1977年12月被国家林业部授予护林防火先进县称号。
勃利于1940年在倭肯河设立水文站开始治水。新中国成立后。到1985年水利建设投资3688.9万元,完成土、石方4319.7立方米,建成水库14座,配套机电井675眼,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2万亩。
1985年全县有役马9444匹,牛13167头,生猪68504头,羊19276只,家禽831144只,养鱼水面11万亩,捕捞商品鱼300吨。
工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民国时期工业仅有粮油加工、制酒、铁匠炉、木匠铺小手工业作坊,生产白酒、镰刀、锄头、犁铧等。1933年日本侵略者占领勃利,民族工业遭到严重摧残,1940年,总产值只有284万元。从1949年至1985年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到495家,年产值达14401万元。主要企业有化肥厂、亚麻厂、变压器厂、毛巾厂、制酒厂、煤矿等。主要产品:钳子、合成氨、味精、白酒、变压器、毛巾、水泥、木材、油毡纸、煤炭、锅炉、亚麻纤维等百余种,其中省部名优产品17种。1985年全县有职工27882人,是1949年的9倍。
以采煤业为主的乡镇企业发展更为迅速。到1985年乡(镇)办企业130个.村办企业296个,个体联办2498个,从业人员1.8万人。实现工业产值4765万元,比1982年翻一番。
勃利煤田是晚侏罗白垩时期形成。煤层有百余层,储量十分可观,早在1935年(伪康德2年),开始由日本人开矿建井,开采原煤。新中国成立后,煤炭工业飞跃发展。小煤窑遍地开花。到1985年,原煤已成为勃利工业产品中的“当家”品种。原煤年产量达130万吨。
城乡市场购销两旺。解放前,商业仅有私营百货和杂货店500家。解放后,相继创办了百货、糖酒、五金、食品、服务、药材、石油、医药八大公司。到1985年国营商业企业已发展到134个,集体商业企业418个,个体有证网点1223个。从业人员达10325人。社会商品零售额达14261万元,是1949年761万元的18.8倍。
1958年到1980年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2亿元,建筑面积432343平方米。城镇自来水进户率达95%,农村有39.9%的人口吃上了自来水。县城主要干道铺上了柏油路面,巷道铺上了沙石。县内有公路1355公里,绿化有树里程642公里。勃利电力全部由国网供电,配电线路537公里。除边远山区和新建开荒点外,98%的村屯通了电。
全县有12个邮局(支局、所),邮路总长度(单程)193公里,市话交换机总容量1000门,农话交换机总容量1100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村屯电话畅通。
勃利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建县时,有私塾7处。1919年(民国8年)创办模范小学校,招收学生60人。到1924年(民国13年)县内有公立小学2所、私立小学15所,共有学生284人。日伪时期。实行奴化教育,据1938年统计有小学24所(初级50个班、高级2个班)。1941年成立国民高等学校,招收1个班50人,到1945年在校生有250人。
1947年筹办了联合中学,全县城乡先后办起了公办民助小学,完全小学,较小的村屯也办起了复式班小学。到1985年。全县有普通中学35所(其中重点高中两所)。在校生23216人,小学287所(其中朝鲜小学7所、重点校1所),在校生52721人,中小学教师1321人。职工文化补习及格人数7950人,占应补课人数的80.9%。电大毕业生302人,现有在校生210人。
勃利建县时,群众全靠民间医药。到1929年才有私人诊所39处,助产士3人,东北沦陷时期,西医西药传入。1937年伪县公署成立县立医院,并在杏树、七台河设分院,私人西医诊所也相继开业。1939年,全县有牙医师1人、中医18人、西医18人。这些医疗机构均设县城内,公立病院全是日本人掌管,看病的人多是日本民团、警宪、伪官吏、商贾。农村缺医少药。解放后,卫生事业得到了很快发展。1946年成立大众中西医联合医院,各区相继建立了区卫生所,农村集体卫生站。1952年后建立了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和区卫生院,村屯卫生所。到1985年,全县有县级医院两处,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各1处,乡镇卫生院14处,村屯街道卫生所206个,全县有病床801张。1979年勃利县列为世界银行贷款装备医疗仪器县之一,1982年到货53个品目93台件,已安装调试使用,充分发挥了先进医疗仪器在医疗保健,卫生防病方面的作用。地方病得到了控制,法定传染病控制在31.89/万。诊断率提高到98%以上。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加强,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4.83‰。
文化、体育、科技、广播电视事业也得到了较快发展。1985年,全县有电影放映单位85个,影剧院11座,文化宫1座,文化馆(站)13个,还有灯光球场、剧团、图书馆、书店。体育运动水平不断提高,1985年有业余体校1所,设女篮和少年乒乓球班。50年代以来为省、解放军体工队,合江体校输送了排球、速滑、手球、自行车、女篮、田径等一批优秀运动员。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以上人数达10563人,全县体育人口占总人口数的27.8%。
县有电视差转台1座,1985年全县拥有电视机16080台,有广播线路763对公里,广播喇叭36627只。科技队伍不断壮大。科研成果日益增多。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提高了社会经济效益。1980年以来,全县有13个科技协会和14个乡镇科技协会,开展了154次学术活动,交流论文1532篇。
(五)
解放后,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逐步得到改善,国民收入逐年提高。1985年人均收入达到510元,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改革开放,农村开始联产承包,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到1985年,涌现出了259个万元户,群众储蓄额达到2672万元。
回顾勃利县近百年历史,是一个充满着矛盾、斗争和曲折并得到不断发展的历史。特别是解放后,勃利县人民摆脱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统治,当家做了主人,解放了生产力,焕发了巨大的生产建设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农业、工业、文化等各项事业得到了全面迅速发展。实践证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正确性,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其中由于受到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严重失误的影响,以及有时发生的“左”或“右”的错误干扰,勃利在前进的道路上也曾遇到挫折。但勤劳勇敢的勃利人民胜不骄,败不馁,在社会主义康庄大道上奋勇前进。特别是中共十三大制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一条富民强国的路线。我们坚信,只要全县人民同心协力、继续奋力拼搏,必将不断创造出更大的业绩,明天的勃利一定将更加繁荣昌盛,美丽壮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