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
1951年
1月9日 县政府成立监察委员会。
1月30日 县委、县政府动员干部、农民450人。组建赴朝担架营,由大四站书记孙维一任教导员。赴朝参加战勤工作。
6月1日 经省政府批准将林口县黑背区西河口村划入勃利县团结区管辖。
7月16日 经省政府批准勃利成立初级师范学校。
是日 枪决反动会道门勃利县普济佛教会会首杨占文(众称杨小佛)等6人。
8月14日 召开全县烈军属、荣、复退伍军人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1月1日 勃利县成立人民检察署,施连玉任副检察长。
11月3日 全县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三反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