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县城
第五节 县城
1918年(民国7年),勃利建县时。县城建于大四站西门外老粮台。当时除县公署、警察所、保卫团等机关外,工商业屈指可数,后因县公署屡遭土匪骚扰,县知事被绑架。于翌年春,县址移至碾子河老街基,(今勃利镇水利材料厂一带)。1924年又遭匪患,烧毁县署,秋季,于城北头道街,重建县署(今百货批发站址),并以此为中心开放街基号。每号长32丈,宽12丈,定价永衡大洋8元(吉林省永衡官银钱号发行)。
1926年(民国15年),县知事孙启先,就职后挖壕筑城。南北320丈,东西280丈,面积约4方里,四面各筑城门一座,炮台八处。
街道分为新起东、西街、中正南北街、金华南、北街、福顺街、里仁街等11条。中正大街每晚悬挂煤油路灯。当时县城有房舍1487间,除政府机关外,设有电话局、邮政局、卫生队、农会、商会、水会(消防队)和模范两级小学、女子小学等。
1925年后。由于人口逐年增加以今第一百货商店和五金商店的十字路为中心,向四方沿伸,店铺林立,市井繁盛,商号、烧锅、油房、火磨、澡塘、戏院、汽车公司等行业,有165家。商号经营布匹呢绒,资本金额现大洋25万;粮油食品业总资本金3.8万元;化装品总资本金12万元;文具纸张业资本金3.8万元;中西药店资本金1.1万元。银匠铺、皮铺、染房等手工业作坊,有各种工匠110余人。
1930年(民国19年),县城初具规模,成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是毛皮、木材、山产品的集散地,仅谷物交易一年达万余石。
东北沦陷时期,城内街道基本继民国时的格局,只增设了火车站、新市场。街道改称东南隅、西北隅、东北隅、西南隅,改保甲为街村制。设勃利街公所。日寇为加强统治,各种机构相继建成。有协和会、满州国宪兵团、日本宪兵队、铁路警护分团、劳务兴国会、兴农合作社、金融合作社、生活必需品株式会社、满拓会社出张所、劳工协会出张所、国际运输株式会社、国民会馆、营林署、专卖局。
1937年,铁路通车,大批日本移民入境,日本中央百货店,中岛洋行、顺兴洋行陆续开业。1939年,县城工商及其它各种行业总计522家。解放前夕,县城有工商业387家,多数变为配给店、加工厂。物资奇缺,市场萧条。1945年解放后,县城面貌发生了变化,到1985年人口已增到88990人,大直街、中心北街、中心南街楼房比比皆是,主要街道修筑了柏油路面(全长425米,面积为250050平方米),路旁植树,街道整洁。1984年改建30米长,24米宽碾子河大桥,修建了街心公园。今日的县城东至飞机场,西至西大营,南至荣胜村。北至亚麻厂方圆12平方公里。
1985年末,县城主要机关有: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委、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镇政府等。
全县地方国营工业企业有:钢铁水泥总厂、化肥厂等16家;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有:陶瓷厂、皮革厂等222家。商业系统有百货、糖酒、五金等28家商业企业。其中百货大楼营业面积3700平方米。供销系统有公司商店67家。个体工商业有饮食、服务、运输、建筑、修理等470家。
集市贸易日趋兴旺,县城有东城农贸市场、西城农贸市场、轻工业市场、牛马市场以及小型交易点8处。
县城铁路、公路四通八达,形成网路。勃依(勃利一依兰)、勃鸡(勃利鸡西)、勃佳(勃利—佳木斯)、勃桦(勃利—桦南)、勃七(勃利—七台河)主要国营公路以县城为中心,纵横交错,风雨无阻。由勃利始发的长途公共汽车直达省城哈尔滨市。
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勃利镇医院有病床659张,还有防医站、妇幼保健站等卫生机构,卫生从业人员780人。
县城有小学12所,中学6所(完全中学2所)。职业中学4所,省级重点高中1所。恢复高考制度后(1977~1985),被全国各大专院校录取的学生达2291人。
文化设施有勃利影剧院,面积3724平方米,无线转播台和电视转播台总面积601平方米,文化馆面积1260平方米。图书馆面积800平方米。此外,灯光球场、东方影院、工人文化宫、少儿、老人活动中心也十分活跃。
县城人口稠密,交通方便,工业发达,市场繁荣,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活动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