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七节 农田建设

第七节 农田建设


  农业合作化后,特别是高级社,人民公社时期,每年春、冬两季都搞农田建设。1958年全县统计,除西部涝区之外,在平川地中,治理易积水面积3万余亩。在大跃进年代里,通过掺砂和炉灰改土的办法,改造土壤3.6万亩。仅抢垦元发村就改土450亩。
  1956年从初级社开始,在双河、吉兴、永顺、恒太、倭肯等涝洼地区,修建排水沟,种植保护林。植物保护林带,至今已成林,在防风排涝等方面收到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