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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冶炼工业

第六节 冶炼工业


  勃利县钢铁厂建于1958年全民大炼钢铁时期。1959年8月因矿石含铁量低、炼铁赔钱而停产。1960年元月由县机械厂、农机社合资恢复生产。1961年9月由海伦、拜泉、勃利与佳木斯农机厂4家合营,改名为勃利钢铁联合企业,隶属省水利厅、农机厅领导。于1962年关闭停办。1970年4月重新建厂,当年9月1日投产。改为勃利县钢铁厂,隶属县生产指挥部领导。
  钢铁厂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总投资209万元。建厂(1970—1984年)15年来。属政策亏损2297万元。向国家上缴税金137万元。全厂占地面积为2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3万平方米。炼铁主要原料由黑龙江省统一调拨。从1970年至1979年,本厂自给生产焦炭。1981年由黑龙江省化工厂按计划供应。1985年全厂职工总数为1173人,其中管理人员113人。设有原料、炼铁、轧钢、机修等17个主要车间,主要产品为铸造生铁、钢锭、钢材等。1970年投产后,到1974年末,共生产生铁1058万吨,利税总额-555万元。在全省同类企业中一度名列前茅。1975年到1980年利税总额为-2103万元。1976年荣获黑龙江省“大庆”式企业。1979年末,创产值1729.1万元。产值产量每年分别以32.6%和26.9%的速度增长。1982年,生产采用廉价原料和炉前化铁新工艺,年产生铁由1980年1028万吨,提高到1.86万吨。为开发新产品,以副养铁,1982年和1983年,先后建成1.5吨工频炉和250型轧钢。到1985年末,共生产钢锭8387吨、钢材6715吨,获利106.4万元。
  钢铁厂从投产以来,截止1985年末,累计为国家提供生铁48233吨,钢材6715吨。累计吃补贴2707.8万元,亏损总额为2297万元。
  
  钢铁厂经济指标情况表
            单位:万元


  
  钢铁厂生产情况统计表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