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机构队伍
第四节 机构队伍
1922年邮寄代办所,有兼职所长1人,邮差2人。1929年成立三等邮政局,设局长1人,邮差4人。1930年城乡电话局,有局长1人,文书1人,会计兼司帐1人,公务员1人,司机生1人,练习生1人,杂工1人,电杆修理工3人,总计11人。
1947年,包括双河邮电支局4人,全局共有人员28人。
1952年,各工种人员,年末在册人数62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4人,生产人员58人。1956年,邮电部颁发了《邮电生产人员暂行编制标准》草案,根据标准进行人员核编,有局长1人,管理人员8人,生产人员39人。
1961年,全局共有人员136人,到1963年达到147人,1978年增加到183人。1984年226人(其中管理人员19人)。
分支机构管理,解放前只有大四站、小五站、八家子、青山堡、七台河代办所。1946年12月,倭肯邮电所成立,县局有了第一个分支机构。1948年11月,接收原双河县邮电代办所,成立双河镇邮电支局。1948年5月,刁翎邮电所划归勃利领导。到1959年邮电分支机构发展到8处。1960年邮电分支机构发展到14处。
1933年,杏树、小五站、大四站3个邮电所,改为邮电支局。
1982年开展标准化局(所)活动,经合江地区邮区验收双河支局、倭肯支局、杏树支局、小五站支局、大四站支局、建成标准化支局。1983年永顺邮电所、青山邮电所、吉兴邮电所,建成标准化邮电所。
1984年5月,为使支局(所)的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制定了《支局(所)长每日管理工作例行程序》。把提高质量,改善服务工作,作为中心环节,并抓了措施的落实。
1985年全局共有12个分支局(所):双河邮电支局、倭肯邮电支局、杏树邮电支局、小五站邮电支局、大四站邮电支局、恒太乡邮电所、永顺乡邮电所、抢垦乡邮电所、吉兴乡邮电所、青山乡邮电所、长兴乡邮电所、罗泉乡邮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