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供电供水 供水 勃利建殴以来至解放前夕,居民的生活用水、工厂生产用水、农田灌溉用水,主要是靠大口井和少数手压铁管井的水源供水。
1936年(伪康德3年)至1912年(伪康德9年),日伪政府在镇内建水塔两座,高位储水池3个(总储水量近2000吨),打机电井两眼,铺设自来水管道10万米,主要供给日本军营,铁路系统和日本家属使用。城镇居民饮用水主要靠当时日伪政府在城内所打的8眼大口深水井,没有井房和专用柳罐,并有专人看管,以水票担水。
1945年解放后,日伪时期的自来水设施,除铁路系统外,基本卜被破坏。1919年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关心人民身体继康,加强了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提倡压把井和室内瓷管井,大口井逐渐减少。
县城内有吉洋、顺天、新起3个贫水区,1895户吃水、用水困难。1966年省投资6000元,仍没改变饮水困难的局面。1980年县投资1万元,买两台小型拖拉机为居民送水,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困境。
1981年县政府决定投资366万元,建设自来水,其中省拨款83万元,县投资156万元,单位集资10万元,群众自筹117万元。1982年动工,建成泵房,西山蓄水池和5座水源井(1号井在县政府院内;2号井在塑料厂;3号井在亚麻厂;4号井在铁西;5号井在太平街),埋设供水主管道4000延长米,管网支域总长9.1万米,日供水能力7000吨。从1982年起,县城居民开始吃上了自来水,到1985年,自来水进户率达94.8%,普及率为94.1%。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9%。水源卫生状况较好,水源周围30米内半径无污染源,1000米内半径无工业污染源。
据1985年统计,全县有各类水源31374个,其中自来水11个,深机井39眼,大口井317眼,压把井26913眼。小口井4082眼,泉水12眼。
附:城镇自来水供水一览表
城镇自来水供水一览表
排水东北沦陷时期,县城内仅有铁路管区、西大营(日本军营)、南关舍(口本家属住宅区)有地下排水设施。镇内居民区生活污水的排放全部利用自然地势,沿路旁两侧挖边沟排水,正直街、中心街有水泥砌石排水沟,上铺木板,总长约1800米。
解放后,排水工程建设纳入日程,在修新道路同时挖排水沟,主次干道交叉处安放水泥管或石砌涵洞。1967年,几条主干道两侧有水泥砌石阴沟,上铺水泥板。但生活用水的排流仍靠自然流淌。
1985年,县政府决定拨款60万元,修建排水工程,解决城内排水问题。当年从县委党校至亚麻厂路段;医药管理局至副食商店路段,埋设地下排水主管线3950米(管径为
供电 1936年(伪康德3年)伪满电业佳木斯出张所,在勃利镇城西(今七特公司两侧)建火力发电所一座,设有两台100千瓦发电机组。1937年(伪康德4年),镇内少数居民和商号安装了电灯。据1937年(伪康德4年)4月《电气事业安装》记载:机组总容量为34871度,照明用电18149度,动力用电2627度。1939年(伪康德6年),桦南发电厂输电线路建通,勃利发电所关闭。1942年(伪康德9年),倭肯、杏树、飞机场和少数该地农民用上照明电。从此镇内居民基本用上了电灯照明,镇内十字街也安装路灯照明,少数大商号还安上了门灯。
新中国成立后,电力工业迅猛发展,国网供电量逐年增加。1919年镇内居民全部用上了电灯照明,中心南街和大直街安白炽路灯7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