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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村屯环境治理

第三节 村屯环境治理


  民国时期,勃利县农村是散居。居民区较集中的有吉兴镇、碾子河镇、古城镇。这些镇除中心区较为集中外,农民居住仍相当分散。东北沦陷后,日本侵略者为了巩固其统治,于1936年实行“保甲联防制”,将散居的农民强行集中“归围子”,从此村屯正式形成。虽然当时村屯有道路和房号等规划,但因人民生活极端困苦,无力建筑较好的房屋。只能用土草建房。有的筑成临时性“马架子”、“地窨子”,聊以存身,村屯环境治理无从谈起。
  解放后,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和房屋,加之翻身农民辛勤劳动逐渐改善了生活条件。1955年在农村以兴“五有”(院院有厕所、家家有灰仓、牛马有棚、猪羊有圈、鸡鸭有架),立“三勤”(勤起、勤垫、勤打扫)为主要内容,进行环境治本建设。
  1963年。中央发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号召:全民动员、人人动手。环境有了较大改变。据1964年统计,全县农村清院垃圾244565吨,粪肥433690吨,填平较大沟坑611处。维修道路和清理阴沟96.7万米。维修和新建厕所8693个,修建猪羊圈24117个、灰仓376个、鸡鸭架39005个、牛马棚960个,维修水井461眼。
  1974年,国务院发出(74)(76)号文件,明确指出:“在农村要结合生产积肥,把‘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良水井、厕所、畜圈、炉灶、环境)作为农业学大寨内容长期坚持下去”。全县农村在“五有、三勤”建设的基础上转向“两管五改”。经过十年的建设,经1984年末验收:初级文明村76个、文明乡1个。1985年被省评为省级文明村3个(小五站乡保安村、恒太乡荣光村、双河镇永安村)。
  村屯建设是从村屯绿化入手。解放前,农村仅有少数人家,住宅前后栽几棵树。有的村屯一棵树也没有,被称作“光腚屯”。新中国成立后,各村开始发动群众植树造林,搞村屯绿化,全县起步较早的青山乡和抢垦乡,于1950年开始绿化,较晚的是长兴乡,1972年开始。双河镇永峰村绿化从1958年开始,一次组织村民上山栽落叶松3万株,此后,每年都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到1985年,营造林面积达25垧,有落叶松15万株。
  恒太乡14个村屯,村村有防护林、经济林、用材林、护堤林。景太村有护村林,村内街道旁植垂柳。到1985年,全乡绿化面积2400亩.覆盖率24%。人均绿化面积为1.2亩。
  罗泉乡,8个村屯均有防护林。罗泉村从1958年至1985年,每年栽绿化树2000株,栽植用材林1250亩,经济林950亩,护村林415亩。水土保持林140亩,到1985年,全乡绿化面积达6140亩,人均绿化面积是0.9亩。
  村屯内的道路建设,从1955年开始,结合“五有、三勤”,每年利用农闲时间,对村屯内的道路进行维修,疏通阴沟、铺垫砂石、进行平整。从1982年开展文明村建设以来,到1985年,部分村屯达到了街道整齐、道路平坦、绿树成荫、村内洁净、环境优美,全县评出文明村76个、文明乡1个、省级文明村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