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筑工程队
第四章 城建队伍
第一节 建筑工程队
解放前,勃利境内没有专业的建筑队伍,泥瓦工和木工,分散在各处作零活。解放后,木工和瓦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1946年5月10日成立木瓦工协会,当时有木工22人,瓦工15人,由工会调配修建工程。
1950年,在木瓦工协会的基础上建立了县建筑工会。1952年建筑工会改称建筑工程队。1956年改称为土木建筑合作社。1958年易名为建筑工程公司,归县建设科领导。有各类工种工人1037人。1961年,调整国民经济,基本建设部门下马,建筑工程公司人员精简,到年末压缩到303人。
1962年更名为建筑维修工程队。1965年改称建筑工程队。1979年决定恢复勃利县建筑工程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直属城建局领导,负责城乡建筑施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85年有职工494人,其中力工220人、瓦工119人、木工85人、钢筋工25人、架子工16人、油工13人、白铁工5人、带锯工4人、电工3人、驾驶员6人,共分10个施工队。
公司设备有钢筋切断机3台、三用搅拌机6台、卷扬机8台、震捣器30台、平板震捣器10台、龙门架6付、圆盘锯12台、带锯1台、平刨11台、台钻1台、车床1台、牛头刨床1台,固定资产总值58.6万元。
1985年4月,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成立。隶属县乡镇企业局,为集体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固定职工48人,每年忙季招收临时工500余人。1985年实现利润25万元。
1981年1月,县成立市政维修队,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全民工人20人,集体工人39人。负责城镇内道路、桥涵、公共厕所、排水、园林建设等工程。固定资产15.5万元。主要机械设备120马力红旗100推土机1台、100马力移山80推土机1台、东方红80推土机1台、徐州产8—10吨两轮压路机1台、刮土机1台、东风140型载重货车1台、解放牌汽车2台、小四轮3台、12马力翻斗柴油车1台、泰山50胶轮车1台、沥青喷洒车1台、沙烘干窑4座、沥青预热灶1栋。
1982年,县成立建筑工程队。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直属的全民企业、有职工76人,其中队长1人、技术员4人、管理人员5人。主要设备:卷扬机1台、混合搅拌机1台、砂浆机3台、汽车1台、小四轮1台、木工机械等。建队后、建筑了种子公司商品住宅楼、镇医院、机械厂办公楼、百货公司、房产处办公楼等。所建工程被评为信得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