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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五章 救济

章下序


  1925年(民国14年)春。县公署当局在县城设立积谷处,在小五站、大四站、后连珠岗、龙爪沟设4个积谷分处(1929年4月10日改为义仓),年平均收容580石谷子,以备灾荒救济。同年7月1日成立难民救济所,设粥锅赈济贫民和灾民,设宿舍安抚流丐和灾民。1927年(民国16年)由于难民日增,县公署发起了募捐救济难民活动。工商业主和各保甲长共捐款66840吊。
  日伪时期,亦拨款办义仓。在县城设本仓,小五站、连珠岗、八家子、大四站、杏树、七台河、三合设分仓。
  新中国成立后,救济工作纳入了政府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