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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志愿制

第二节 志愿制


  1935年,在中共勃利县委领导下,勃利县成立了抗日救国会,相继建立了“依、勃、桦”抗日办事处,当时向全县发出号召,提出:“为了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有人出人,有枪出枪,有钱出钱,有粮出粮,有马出马,人人参加抗日救国斗争。”得到了全县人民的积极拥护和支持,数以百计爱国青年志愿报名参加了抗联三军、四军、十一军,进行抗日游击战争。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勃利县人民为了保卫胜利果实,保卫政权,解放全中国,广大青壮年争相报名参军参战。从1945年至1949年5年间,全县自愿参军人数达5186人。
  1950年,美国侵略者发动了侵朝战争。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扬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对美国侵略者进行抗击。全县人民积极踊跃报名参军,共有707人自愿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