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卫生队伍 据1929年(民国18年)统计,全县有中医51人,新医5人,接产婆3人。
随着西医、西药大量传入,卫生事业有了发展。据资料记载1939年(伪康德6年),全县有医师17人,中医18人,其他各类医护人员47人。
1949年有医务人员41人,1952年发展到109人,“一·五”计划期间发展到332人,“二·五”计划期间发展到576人,“三·五”计划期间由于国民经济调整减少到409人,“四·五”计划期间,继续调整人员减少到375人,“五·五”计划期间卫生医护人员又发展到453人,到1985年卫生医护人员已达77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49人,占职工总数83.4%,行政、后勤及其他人员129人,占职工总数16.6%。
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初级卫生人员604人,中级45人。
卫生系统职工主要来源是由政府调配,大中专毕业分配,以及子女接班。1975年后全系统退、离休141人,由子女接班,为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采取分期分批脱产学习,到1985年共培训初、中级卫生技术人员168人。
解放前全县有中药从业人员276人。1956年成立药材公司,有职工56人,以后随着医药事业的发展,到1985年共有职工270人,其中集体企业职工75人。
勃利县卫生医疗机构人员一览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