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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德都县时期行政区划

第二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德都县时期行政区划


  1986年,德都县设有3个乡级镇,12个乡119个村,223个自然屯;3个县属国营农牧场、7个国营林场。行政区内,建有省属林业局1个,国营农场9个,劳改农场4个,部队农场14个,企业副食农场4个。
  截止1995年末,德都县仍为3个乡级镇,12个乡,共15个乡(镇)。但村委会数量略有变化,龙镇新增北河、镇西2村,和平镇新增水田村,四平乡新增北平、新丰、新英3村,太平乡繁荣村并入南泉村,双泉乡新增平房、吴家烧锅2村,讷谟尔乡新增杨家沟村。兴隆乡新增常兴、双兴2村。驻县中省直单位没有变化。

  德都县1995年乡(镇)行政区划详表
  表1—1



  表1—1(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