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审计
第六节 社会审计
1993年4月经黑龙江省审计局批准设立德都县审计事务所。同年11月份,市编委确定5名编制。注册资金为3万元,由审计局副局长兼任审计事务所所长,其性质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偿服务、面向社会的中介机构。在市审计局管理、监督下开展工作。坚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服务第一、信誉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依法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委托,承办企业会计报表审计、注册资本验证和年检,基本建设工程子决算编审;委托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审计;办理企业解散、破户和清算事项;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服务及经济管理咨询服务等。
1996年8月末,根据上级的要求,五大连池市财政局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局所属的审计事务所合并。省财政厅下达了正式批复的文件。
1999年根据国家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审计事务所实行脱钩改制。改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五大连池市利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档案交由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托管,事务所与原挂靠单位、市审计局在业务、人员、财务、名称诸方面彻底脱钩,新的审计事务所由注册会计师发起的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业务活动受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