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第四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大气污染及处理
1986~1992年,德都县的大气污染较为严重,主要污染物是排放的烟尘,排污大户是讷漠尔发电厂,年耗煤量在2万吨左右。其次是乳品厂、酒厂。1992年末,讷谟尔发电厂因厂址布局不合理,在电力调整中被关闭,后被取缔。乳品厂、酒厂因多种原因也相继倒闭破产,其它机关事业单位的取暖锅炉,只在冬季排放烟尘。1992年,经环保部门的监测,大气林格曼浓度在4~5级之间,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此,德都县环保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积极进行环境治理,对老式取暖锅炉(水泥厂、人民医院、公安局、油米厂、三中、工农兵饭店等7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更新改造,强制安装消烟除尘设施。1993年,为巩固治理成果,环保部门在全县建立了烟尘控制区,面积达7.4平方公里。1994~2000年五大连池市新建家属楼已达60余栋,工厂、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取暖都以燃煤为主,年耗煤约10.5万吨。全市大小取暖锅炉达270台,由于没有装排硫设备,年排放二氧化硫达640吨。
1992~2000年末,全市共投放治理资金累计达400多万元,改造和治理锅炉55台。经过对取暖锅炉的治理,市区大气污染程度大幅度降低,通过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数据表明,冬季大气林格曼浓度平均为2级,基本属于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