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污染及处理
第二节 水污染及处理
德都县水系污染主要包括河水污染和地下水污染,水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镇内城市生活污水,其污水直接排入讷谟尔河,造成河水污染。
1985年开始,讷谟尔河沿岸自上而下先后建立了沾河木材加工厂、讷谟尔发电厂、二龙山造纸厂,青山镇内市乳品厂、油脂厂、酒厂、酱油厂、砖厂等12家工业企业,成为主要的水污染源。工业废水通过上下游排污口直接排人讷谟尔河,致使水体浑浊,生物物种减少,水中悬浮物(SS)、化学耗氧量(COD)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生活用水多取浅层地下水,县内居民饮用水井井深不超过30米,水质普遍受到严重污染。1989年5月6日,县环保部门监测站与县卫生防疫站等单位联合,对青山镇内、城关乡合心村和五三村的居民饮用水井进行调查化验,结果显示:水体浑浊、悬浮物含量超标,地势较低的地区水体发绿、口感发涩、水质硬度高,大肠杆茵细菌个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0倍,导致地方病(俗称大粗脖、大骨结)碘缺乏综合症的大量发生。
1994年,县内修建了循环凉水池,经冷却净化后重复使用,减少污水排放量达40%,其余废水也经氧化塘净化后,排放各项指标接近国家排放标准。
1996年,环保部门对二龙山造纸厂采取限期治理,投资30多万元,修建了一个三级氧化塘,将生产废水进行三级氧化,定期排放,降低了污染程度。同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关闭、取缔5000吨以下的造纸厂。环保部门报请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批准,及时将二龙山造纸厂取缔,解除了讷谟尔河上游的一大污染源。
截止2000年,全市年排放废水总量达22万吨。其中:生活污水13万吨,工业生产废水9万吨。市环保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大了对水污染的治理力度,狠抓城市地下排水工程,并建立了青山氧化塘,将市区的生活污水经氧化塘自然净化后排入讷谟尔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