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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民族 宗教工作

第六节 民族 宗教工作


  一、民族工作
  1986年,德都县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委)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其主要工作是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所遇到的急难问题,然后将情况反馈回统战部。
  1987年3月27日,民委从统战部分出,隶属县政府领导,行政编制3人。
  1990年,由县民委牵头,与民政局、建设乡政府、富强村委会共同为因家庭困难、住房就要倒坍的1户少数民族盖起60平方米一面砖新房。同年全县有满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高山族、达斡尔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锡伯族、纳西族、苗族、黎族、壮族、布依族、侗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彝族。共21个少数民族,8173口人。此外还有3名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
  1992年,县民委、宗教局与回民管理委员会一起,成功地举办了回民群众的重大节日“开斋节”。县人大、政协、县委、县政府、宣传部领导和县直各部门的领导到会祝贺,300名回族群众参加了节日庆贺活动。同年,德都县民委被黑河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并在授奖大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其先进材料刊登在《黑龙江日报》上。
  2000年,德都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向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请示,为少数民族村争取农业发展资金共23000元,为太平乡繁荣蒙古村群众建起小型砖厂1个;在青山镇内投资2000元,建起80平方米回民副食品商店1处,解决了回民群众吃肉难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经县政府批准,县财政每年都为其商店拨补助款2000元,使回族群众都能吃到新鲜的平价牛羊肉。
  同年,全市共有少数民族27个、6397人。族别有: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佤族、高山族、纳西族、柯尔柯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鄂温克族、京族、鄂伦春族、赫哲族、达斡尔族。
  二、宗教工作
  1988年3月28日,德都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成立,与民族事务委员会合署办公。全县有教派3种,即天主教、佛教、伊斯兰教。
  1990年,在佛教人员自筹资金建起一座念佛堂的基础上,又在药泉山上原钟灵寺遗址处修起一座寺庙,总占地面积18713平方米。
  同年,由德都县新发乡万发村村民史桂荣将基督教传人德都县,至此,德都县的教派增加到4种。
  1991年,为了贯彻落实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由县政协、统战部、民委、宗教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德都县“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宗教活动,制止违法、抵制渗透,落实宗教房产政策,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宗教教徒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得到了法律的保护、教徒和非教徒彼此尊重、教徒享受了与非教徒同样的平等权力,由于宗教政策的落实,教徒更加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生产积极性高涨。教徒中好人好事不断涌现。新发乡天主教点为灾区捐款165元,新发乡德安村天主教点栽爱国林10亩;新发乡和民村教徒李孝丰是养鸡专业户,他养的伊莎赫蛋鸡,户蛋量高,蛋的价格很高,他却将鸡蛋全部低价卖给了孵化厂,仅此一项他每年少收入5000余元;新发乡和民村天主教徒李白森,学科学用科学,种的西瓜又大又甜,他被评为全县西瓜大王。截止年末全县有教派4种,即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有天主教徒560人,基督教徒34人,佛教450人,伊斯兰教徒547人;宗教场所13处,其中,念佛堂1处,天主教活动点10处,基督教活动点1处,清真寺1处;有宗教教职人员3人,其中念佛堂主持1人,天主教修女1人,伊斯兰教代理阿訇1人。1993年2月17日,黑河行署宗教事务局黑行宗字[1991]1号文件同意原五大连池市政府市长办公室的申请,将药泉山“念佛堂”恢复原名“钟灵寺”。
  1993年11月~1994年2月,县宗教局深入有关乡镇,对教徒进行了思想教育。举办座谈会4次,宣传省、地有关宗教12次,讲课2次。参加入数达400余人。在思想教育中,把握思想教育的层次性。向虔诚的教职人员宣传爱教必须先爱国,对其培养爱国热情;对盲目信教群众开展宗教场所外的无神论教育;对观望者结合全县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进行疏导。采取“三化措施”,三化是:各种簿册规范化、规章制度法制化、检查监督经常化。编制了三簿三册,三簿是各宗教场所大事活动簿、宗教教职人员登记簿、宗教社团组织登记簿;三册是:信教人员名册,宗教场所常任人员名册,县、乡(镇)、村主管宗教工作领导人名册。对批准的宗教活动点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书》。根据宪法有关条款和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宗教管理的规定,同各宗教团体协商,制定了4条规定:即宗教场所管理制度、宗教教务活动管理制度、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宗教团体例会制度。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新发乡和民点和城关乡龙丰点,擅自接待天主教自封传道人,给予批评教育。
  全县宗教教派4种,即佛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基督教。有宗教场所14处,其中钟灵寺1处、清真寺1处、教堂12处,分别在全县(市)11个县(镇)。
  1994年9月14日,五大连池钟灵寺大雄宝殿落成,并举行了佛教开光仪式。从1995年开始,药泉山上的钟灵寺每年都举办大型法会。
  1996年6月,将德都县、原五大连池市合并,成立新的五大连池市。德都县宗教事务局也随之更名为五大连池市宗教事务委员会。
  1998年,全市进一步落实了党的宗教政策和各项宗教法规、依法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巩固了宗教领域的稳定,完成了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所赋予的工作任务。搞好宣传,规范宗教秩序。市宗教局深入到五大连池镇、新发乡、太平乡等乡镇向信教群众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促进了宗教活动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市累计批建宗教活动场所17处,信教人员达3000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市里成立了宗教事务领导小组,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市宗教局在公安局的协助下查处了市区内的非法传教活动。共拘留2人,驱逐出境非法传道人14人。积极引导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市宗教局在积极帮助信教群众搞好自养,充分调动广大教徒勤劳致富奔小康积极性的同时,对广大教徒进行了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教育,动员他们为社会多做贡献。钟灵寺全体僧侣先后向河北省张家口地震灾区捐款人民币10000元,向洪涝灾区捐款人民币40000元。基督教五大连池镇活动点、青山镇东南街活动点向洪涝灾区捐款人民币500元。市宗教局协助钟灵寺成功的举办了“水陆大法会”。
  2000年,五大连池市有教派4种、活动场所14处,教徒3258人。其中:伊斯兰教547人,清真寺1处;天主教594人,佛教1568人,基督教5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