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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置前属地

第一节 建置前属地


  商周时期:属貊人息居之地。
  克东县从远古至清朝中叶的漫长历史时期内,都属荒僻边陲,人迹寥落之地。1979年黑龙江省考古队在二克山考察时,曾于山谷发现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采集到许多细石器和一个完整的手制陶鬲。这些遗物的发现,说明它是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是氏族社会制度的一种文化遗存。《汉书·高帝纪》载:“北貊燕人,来致枭骑。”说明貊人多居我国东北方。从其各处遗址发现的陶鬲都是手制的,皆黄褐色。据考古专家资证,陶鬲在我省多发现于嫩江流域,也见于乌裕尔河下游。在二克山上的发现,足证乌裕尔河上游的居民可能是貊人的后裔。
  秦汉三国时期:属夫余人之地。
  据历史文献载,居于松嫩平原古老的民族称夫余族和高句丽、沃旦、百济都属貊系统。活动在乌裕尔河流域的是北夫余族。《三日志·魏志》载:“夫余在长城之北,去玄菟千里,南与高句丽,东与挹娄,西与鲜卑接,北有弱水,方可二千里”(注:弱水即黑龙江,又说是嫩江,讷莫尔河)。汉代皆属玄菟郡管辖,三国时则属北夫余之地。
  晋后魏北齐时期:属北夫余后裔,豆莫娄地。
  南北朝以后,夫余人被袭击,大部分南迁,余部改为豆莫娄,即北夫余。《北史·豆莫娄传》载:“在勿吉北千里,旧北夫余也,室韦之东,东至于海,方二千余里。”
  豆莫娄亦称达末娄,《唐书·东夷传》载:“达末娄自言北夫余之后裔,高丽灭其国,遗人渡那河因居之”(那河考为今嫩江)。
  隋唐时朋:属室韦之地。
  五代辽时期:属于契丹之地。
  金代:属生女真族之地,建大金国,设蒲峪路,现存治所遗址在克东县金城乡古城元代:属斡赤金封地,设蒲峪路屯田万户府,归合兰府水达达(即鞑靼)路管辖。
  明代:属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的福余卫。
  清代:属黑龙江将军辖区。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属布特哈总管。乾隆年间在乌裕尔河流域安置一支厄鲁特蒙古族,设依克明安旗,管地有“克尔克勒图”(二克门之意),形成以蒙古族为主体聚落的沃勒屯(今宝泉镇永丰村)、雅布丹屯(今宝泉镇护路村),旗归黑龙江将军衙门管辖。光绪二十年(1894年)属布特哈副都统,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属东布特哈总管。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撤旗制改行省后,黑龙江巡抚程德全派东布特哈总管陈福龄勘放召垦,从博尔多至通肯城(海伦)设驿站数处,克东境内乌裕尔河北岸设有四站(今宝泉镇永丰村)。站南20多华里有两山,被人视为吉祥之地,近山聚居汉人日增,命地名二克山,遂有行商坐贾设店置肆,形成了小的集镇。
  中华民国时期:先后为讷河、克山县行政区。后为克东设治局管辖。
  民国2年(1913年)属讷河县,二克山原段为农字段警察十二区。
  民国4年(1915年)5月14日经民国政府令准,在二克山设克山设治局,同年故为克山县,第一任县知事薛翘如,9月将县衙迁至三站(今克山县城)二克山改为二克山镇,行政为克山县第二区。
  民国16年(1927年),常荫槐(1928年任黑龙江省长)视二克山为要地,提倡续修齐克铁路,抽派2500多人修筑由三站(克山)至二克山段路基,并派苍兰阶临地调查,拟于二克山设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