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事 一、机构设置
1949年在县政府民政科内设专人负责人事工作。1951年成立人事科。1955年改为人事劳动局。1957年5月和劳动分开,改称人事科。1961年改为人事监察局。1963年改为人事监察科。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人事监察科被撤销,此项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组织组承担。1973年恢复人事科。1976年改称人事监察科。1984年1月改为人事监察局。
二、干部调配安置
30多年来,本县根据干部的德才情况和各单位的需要,积极妥善地安排了各类干部。注意克服机构和编制中的不合理现象,为国家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农业合作化以及社会主义建设都起到了推动作用。
(一)干部调配
1957年全县共调派52名干部,充实到乡、社工作,从而加强了农村工作的领导,减少了企事业多余的管理人员。1958年经过整风和反右斗争,有的干部被错划为右派或中右分子,因此造成某些单位出现干部不平衡现象。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本着“全面照顾,重点配备,合理使用”的原则,为扩建部门配备了50名干部。1966年到1973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多数领导干部被打倒,人事部门瘫痪。1974年到1977年全县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本着加强农业,充实基层的原则,先后四次调派285名干部到基层工作。1979年根据国民经济调整和改革的需要,本着精简上层,充实基层和农村公社的原则,从农、林、牧场和县直机关单位、事企业中选拔了19名行政干部和技术人员,派到农村公社和“四化”建设的重要部门。
在此期间,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选派了13名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年富力强的干部。
1981年到1985年,在干部调配工作中,坚持了“精兵简政,精简上层,充实加强基层”的原则。除做好正常干部余缺调配、力量平衡和解决部分干部的正当要求外,通过全面考核,选调了83名作风正派、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乡、镇,改变乡、镇干部队伍不齐不力的状况。
(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
1954年以来,在这30多年的时间里,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先后接收安置了军队转业干部156名。对这些干部采取了“政治上关心,热情鼓励,量才使用,专人帮助,业务辅导”等方法,进行培养提高,使其适应地方工作。充分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1954年接收安置部队转业干部29名,复员军人31名;1957年安置转业干部23名;1961年安置转业干部18名;1975年接收安置转业干部10名(其中团职1名,营职5名、连职4名)。1978年安置转业干部17名(其中营职5名、连职11名、排职1名)。1979年安置转业干部18名(其中营职3名,连职12名,排职3名)。1981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0名(其中团职1名、营职3名、连职6名),1984年~1985年安置15名,同时按规定安排其家属的工作,并为他们解决了24间砖瓦结构的住房,帮助解决了其它方面的生活困难,使这些转业干部感到党的温暖。
1981年根据中发(1980)3号文件精神,经嫩江行署人事局批准由1969年到1975年期间复员干部改为转业的69名。
(三)大学、中专毕业生的安置
20多年来,先后接收安置大学、中专毕业生1093名。在分配和安置过程中,根据他们所学的专业,进行了对口分配,基本做到了学以致用,充分发挥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960年接收大专毕业生15名,中专毕业生34名;1961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26名;1973年接收中专毕业生52名;1974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49名(其中大专3名、中专46名),1975年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78名(其中大专4名、中专74名);1976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06名(其中大专12名、中专94名);1977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45名(大专18名、中专27名),1978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90名(大专5名、中专85名),1979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84名(其中大专11名、中专73名);1980年接收大、中毕生74名(其中大专8名、中专66名),1981年接收大、中专毕生89名(其中大专3名,中专86名);1982年~1983年接收183名;1984年~1985接收168名(其中大专17名中专151名)。
三、干部管理
30多年来,在干部管理工作上,采取了培训、提拔、录用、奖惩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壮大和提高了干部队伍。
(一)培训干部
建国初期,根据干部队伍的素质,进行了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提高工作,于1951年开办了两期临时干部培训班,共训练125名男女青年干部,这些干部经过短期培训之后,被分配到各机关、国营企业、财经部门工作。并于同年冬季培训了农村干部134名。
为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于1952年举办两期训练班,共训练干部124名。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了阶级教育,解决i了部分人员闹工作闹岗位的错误思想;并于1953年训练村干部931名,区干部49名,提高了这些干部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完成各项工作奠定了有利基础
(二)录用干部为了四化建设的需要,本着广开门路,发现人才、使用人才的原则,从1977年到1985年,共录用了1636名干部,解决了有关部门的急需。
1978年根据省委(1978)73号文件精神和省下达的指标,按照需要,经考核和嫩江行署人事局批准,从以工代干人员中转为国家干部667名。1979年根据省给计划生育干部录用的指标,通过文化考试,身体检查和现实表现等全面考核,从中择优录用了公社计划生育助理14人。1980年到1985年,农业银行,人民银行经嫩江行署人事局批准两批录用干部124人。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人事局、劳动局关于“户籍、刑事、治安民警”改为干部的通知精神,配合县公安局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考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的办法,使20名民警分两批转为国家干部。1981年根据黑人联字(1981)31号文件精神,县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从信用人员项干部岗位和以工代干人员中,将33名转为干部。1982车税务录用17名,转干12名。
此外,按照宙人事局关于录用社会闲散科技人员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经过全面考核,经省人事局批准,录用了5名有技术专长的社会闲散人员,发挥了这些人的专长,调动了为“四化”建设的积极性。
(三)提拔干部
30多年来,根据各个时期工作的需要和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提拔了各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744名。
1951年,党政机关先后提拔了副县长1名,科长8名,正副区长7名,股长6名。另外各个部门也提拔了干部,仅在这一年内就提拔干部189名。1952年在“三反"运动中,提拔了24名领导干部。1953年通过“三反”运动教育,广大干部严肃了党纪国法,纯洁了干部队伍,提高了工作效率,保待和发扬了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传统作风,涌现出工作上进,联系群众,朝气蓬勃的积极分子345名。从中提拔41名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1954年认真贯彻了人事工作方针和党的干部政策,在各单位、区、村都结合整党,普遍建立了积极分子名单。在5个区41个村的340名党员中培养提拔了县、区干部56名。1981年根据省政发(1980)17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先后任免副科级干部97名,正科级干部15名,正副股级干部322名。1982年至1985年共任命各级干部520名。
四、干部下放劳动
为使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于1958年全县开展精简机构和干部下放工作。
县委本着“统一安排、全面锻炼”的方针,批准173名干率下放到工农业生产岗位进行劳动锻炼。
1961年全县精简下放干部361人,其中党员104人,团员93人。这次精简下放的干部有县委书记、副书记3人,部局院长15人,科、股长47人,公社书记、主任5人,一般干部291人。这些干部下去之后被分配到国营农牧场的2人,其他基层单位109人,农村250人,任公社党委书记、主任的7人,公社建也干6人,管理区党支部书记、主任18人,生产队长1人,团支部书记、管理员等75人,一般干部25人。
这些干部下放后,都发扬了艰苦朴素、埋头苦干的优良传统,参加生产,领导生产,坚持了“四同”,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生活”,深受社员的欢迎和拥护。
1964年先后下放30名干部参加劳动锻炼。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先后共有1096名干部,通过到农村插队、上“五·七”干校、带知识青年插队或到企事业单位当工人、营业员、服务员等形式下放劳动,接受所谓“再教育”。
1968年10月18日毛主席发表“广大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四人帮”借题发挥,把广大干部集中起来,以走“五·七”道路为名,把120名干部先后两批集中到“五·七”。
干校进行劳动改造。这些干部在下面劳动时间长短不一,直到1971年陆续安排工作。
1970年8月根据上级指示,将365名县、社干部分配到11个公社213个薄弱生产队安家落户。
1974年又根据省委(1973)45号文件精神,将53名干部下放劳动锻炼。
五、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国家机关干部享有公费医疗、死亡安葬费及亲属抚恤金、生活困难补助和离休、退休待遇(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岁,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者可以病退,未到退休年龄又不够病退条件,可退职)。县设立了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安置管理服务工作。
1954年以后,每年从地方财政拿出一笔款项对子女多,家属患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干部给予补助,并建立各项具体福利事业。1954年用于医药费和困难补助为32078元。1958年有87名干部得到了补助,补助金额为6300元。1959年根据生产“大跃进”的新形势,在县城内建立两个托儿所,接收干部子女入托。1961年用福利费补助293人次,补助额为11042元,并用400元购买慰问品,对病休人员进行慰问,以体现党的温暖。1964年建立干部疗养所1处,在“文革”期间被砍掉。1975年县里集资重建疗养所1处,截止1985年共接收疗养员419人次。从1974年到1985年共拿出56,917元福利费,对生活困难和有特殊情况的干部补助3264人次。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从1973年开始,认真做好干部的退休、退职、离休工作。到1985#:先后有946名干部退休(其中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规定,于1982年到1985年改办离休231名)。15名干部退职,97名干部离休。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都给予合理的解决。因此,使这些人员满意,在职工作人员放心,解除了干部的后顾之忧。
克东县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1985年底
克东县干部增减情况表
1985年底
注:前一“其他”栏中系落实政策11人,停薪留职合同期满1人;后一“其他”栏系指停薪留职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