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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驻军

第二章 驻军及地方武装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驻军


  克东设治以后,由上级军事部门派驻一部分军队,驻守在县城,配合地方武装,共同担负保卫地方政权,稳定社会治安秩序。派驻的军队直接受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根据形势需要随时调遣。
  由于驻防军队调动频繁,过境军队来往较多,为了做好军队的接待和供应工作,克东没治局于民国20年(1931年)11月成立了克东县支应局,负责支应军队事宜,支应局经理人有范玉堂、张连科、张墨林、谢景堂、高维周等。所有支应款项由地方摊派,据查从支应局设立起到民国21年1月止,仅3个月时间,就耗去支应费江钱850万吊。
  另外,民国21年11月19日克东县商务会主席王连玺呈请县设治局批准,成立官店,恢复客捐,以便供应过境军队。客捐从住店旅客中抽收,抽捐数目分三等。大车店每人抽收江钱20吊,花店每人抽收12吊,小站每人抽收6吊,每5日上缴一次。

  民国期间驻克东军队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