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电视
第三节 电视
一、电视调频转播台
设在县城东门外和二克山上的电视调频转播台(又称)八○七台),是省内主要电视微波转播台之一,受省广播电视厅和县政府的双重领导。1976年动工兴建在二克山南山顶峰200平方卷的机器房,26米离的电视塔,安装10千瓦调频发射机;在东门外修建360平方米的办公室以及其他一些辅助设施;架设从东门外变电所到二克山转播台S0高玉输电线路和电话专用线等,共投资50万元,于1978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1979年省广播局为加强电视台的转播能力,又配备了75瓦千的柴油发电机组,保证在停电时照常转播。
为适应电视大发展的需要,1981年八○七台编制定为27人,当年筹建微波站。1982年30米高的微波电视塔在二克山顶峰建成,年末正式投入使用。1985年干部职工增至32人,其中正副台长3人,干部9人,技术人员和工人20人。
二、电视机拥有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高档商品的电视机,越来越多地“飞入寻常百姓家”,1983年全县有各种型号的黑白和颜色电视机1055台,平均每百户有1.5台电视机。到1985年全县电视机数量增至3123台,平均每百户有5台电视机。电视覆盖人口近23万,覆盖率为85%,大大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