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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口密度

第三节 人口密度


  1949年,全县人口总数为102921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49.41人。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人口总数为108992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52.32人,1953年比1949年人口增加6071人,人口密度增加2.86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人口总数为180625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86.71人,1964年比1953年人口增加71633人,人口密度增加34.38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人口总数为272453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129.44人,1982年比1964年人口增加91828人,人口密度增加92.68人。1983年末据统计部门统计,人口总数为269125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129.2人,1983年比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减少3328人,密度减少0.19人。1985年末人口总数为265437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127.43人,比1983年减少3688人,人口密度减少1.77人。减少的原因,除近年来提倡计划生育,出生率下降以外,1983年以来又迁出一部分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