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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划生育

第四节 计划生育


  克东县人口的生育,在解放后到60年代末,基本处于无政府状态。人口的自然增长率直线式地上升,1968年高达31.1‰。1969年人口总数竟比1949年增加1.1倍。1962年后虽然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也因工作抓的浮浅,措施不够果断,成效甚微。70年代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思想发动工作比较深入细致,组织领导工作坚定积极,政策规定与技术措施妥善得力,计划生育工作日益深入人心,效果也比较显著。
  一、职能机构的建立
  党和国家对计划生育工作,早在50年代就有号召和部署,因县无主管机构和专职人员,实际工作没有落实,收效不大。1965年正式成立了县计划生育办公室,设在县卫生科,由1名副科长兼任领导,设3名专职人员抓日常工作。1979年设立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委员会的正副主任,下设办公室,配4名干部从事具体工作。为适应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同年10月县又成立了计划生育门诊部,配备了21名医务人员(其中有中级卫生人员7人)。各乡和县直各单位,都组成了有党政主要领导人员参加的计划生育工作小组,具体落实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到1985年县计划生育部门人员增至34人。
  二、工作开展与实效
  1953年全县贯彻了国家卫生部颁发的避孕及人工流产办法,1957年重点对干部家属和城镇居民进行了节制生育的教育。区乡卫生所、保健站、供销社代销避孕药品。但由于对计划生育工作抓的不紧,还处在放任自流阶段。1965年提倡计划生育和晚婚,号召育龄夫妇采取药品、工具避孕办法进行计划生育,但在农村由于受“多子多福"旧观念的影响,计划生育一度流于形式,人口自然增长率达到了27.5‰。后来在肃清“陈腐观念"的基础上又掀起了以“男性结扎”为主的计划生育高潮,全县共做男扎700多例、女扎200多例,使用避孕工具、口服避孕药等节育措施的38000人,占育龄夫妇的80%。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动乱"期间,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遭到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到1969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猛增至30.04‰。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一对夫妇一对孩,相隔四五年,3个孩子做结扎"的号召,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采取了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的“三集中”的办法,组成6个手术队,分别深入城乡广泛进行宣传教育,落实兑现结扎等节育措施。全县共做女扎6000多例,男扎3例,上环5000多例;同时对95例计划外怀孕的妇女进行了人工流产,使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不断下降。到1978年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下降到10.9‰。1979年上级发出“一孩化,二胎以上一律做结扎”的号召以后,经过一番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县共做女扎5000多例,上环2000多例,拿计划外胎1300多例。1981年末全县有一孩夫妇12004对,已报名领独生子女证的9558对,占79.6%。育龄妇女落实各种节育措施的35327名,节育率为93.67%。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6‰,被列为嫩江地区计划生育的先进县。198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3.8‰,是有史以来自然增长率的最低年份。人均耕地面积第一次呈回升趋势。克东县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县。
  附:1985年各乡镇人口出生、死亡、自然增长、一孩率统计表
  克东县1949年—1985年人口出生情况表
  1985年各乡镇人口出生、死亡、自然增长、一孩统计表



  克东县1949年——1985年人口出生情况表
                 单位:人、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