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概述
虎林县,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完达山南麓,乌苏里江的左岸。她以富饶美丽、资源丰富、地广人稀的“北大荒”而闻名于省内外。
一
县境西北以完达山支脉的老龙背、将军岭为界,与宝清县相连。东北以外七里沁河为界,与饶河县相毗邻。西部以白龙山脊为界,与密山县接壤。东以松阿察河和乌苏里江主航道中心线与苏联交界。边境线长253公里,全县总面积9 330平方公里(其中县属面积2 930平方公里,农场和森工局面积6 400平方公里)。地理坐标,处于北纬45°23′至46°36′,东经132°11′至 133°56′之间。虎林,由横贯全县中部的境内河流—七虎林河而得名。该河系满语“稀忽林”河之转音,为“沙鸥”之意。
虎林县有5镇,12乡,134个村民委员会,218个自然屯,辖区内有6个省属国营农场和两个林业局。总人口271 083人(其中县属人口131 301人),其中男138 849人,女132 234人。非农业人口有127 285人,占总人口 47%。境内城镇人口79 006人,农村人口192 077人。人口密度为29人/平方公里,人均占有面积为0.034平方公里。虎林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县份,全县有汉、满、朝鲜、回、蒙、赫哲等22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3.2%,其中满族占1.6%,朝鲜族占1%。
虎林县属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春季多风,易旱易涝;夏季短促,温热多雨;秋季降温迅速;冬季漫长,严寒干燥。年平均气温2.1—3.3℃,最高气温35.3℃,最低气温零下41.4℃,全年无霜期为129—137天。全年平均降水量532—629毫米,60%的降水集中在 7—9月份,年平均日照为2 089—2 427小时。
虎林县地处穆棱河一兴凯湖低平原,为三江(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平原的一部分。总地势是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向东逐渐倾斜,形成低山丘陵,沟谷平原,山前漫岗,平原及滨江低平原5种地貌类型。县内最高点在东北完达山那丹哈达拉岭的主峰神顶山,海拔831米。最低点在七里沁河口,海拔仅47.1米。
境内山林茂密,水源充沛,沃野千里,为各种动植物的生存繁育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全县总耕地面积3 376 515亩(其中县属耕地面积808 248亩),主产水稻、小麦、大豆、玉米。并有油料、甜菜、烟叶、药材等经济作物及蔬菜、瓜类等。有林地 260.5万亩,宜林荒山57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9.6%,县属木材蓄积量222.3万立方米,年采伐木材 3万立方米。主要树种有落叶松、樟子松、赤松、杉松以及柞、桦、杨、椴、榆、水曲柳、黄菠萝等 200多种。野生动物有东北虎、鹿、熊、野猪、貂、猞猁、水獭、天鹅、白鹤、貉等 500多种。药用植物有人参、剌五加、五味子、平贝、龙胆草、寄生等 148种。山野菜主要有蕨菜、黄花、薇菜等40多种。山野果主要有山梨、山里红、草莓、葡萄、核桃、松籽等。食用菌类有猴头、木耳、各种蘑菇等。还有小叶樟、苔草、柳条、苕条等编织品原料。
境内北部山区丰富的花岗岩石料,沿穆棱河有质地较好的河沙,还有丰富储量的煤炭、石灰岩、钾长石、粘土、石英石、铜等矿产资源。
县境内有乌苏里江水系的1江、27河、497泡沼。主要河流有穆棱河、七虎林河、小木河、大木河、阿布沁河等,总蓄水量29.6亿立方米。全县水面39.4万亩,盛产各种鱼类,常见的有7目12科41属45种鱼。其中有三江珍贵特产鲟鱼、鳇鱼、 大马哈鱼等,以及鲤鱼、白鱼、草鱼、哲罗、白鲢、狗鱼、江雪等。
二
虎林县远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最早的居民为赫哲族。商周时期属肃慎,两汉至魏、晋时属挹娄,南北朝时属勿吉,隋时属靺鞨号室部,唐代勃海国建立时属安远府,辽代属东京道五国部,金代属恤频路,元代时属辽阳行中书省水达达路阿速骨几千户所,明代时属奴儿干都司亦麻河卫木伦部。
1616年努儿哈赤称汗,建元天命,称此地为尼满河,属打牲部索伦部管辖。顺治元年(1644年) 清王朝建立,仍称尼满河,属宁古塔昂邦章京,直辖于宁古塔副都统。雍正九年(1731年)设三姓副都统,尼满河地区属三姓副都统管辖。咸丰九年(1895年)建呢吗口卡伦。呢吗口因位于乌苏里江和呢吗河(今伊曼河)交汇口而得名。在咸丰十年(1860年)中俄签定不平等的《北京条约》以后,乌苏里江右岸(俗称江东)的40万平方公里土地被沙俄强占,呢吗口地方因此由内地沦为边境,乌苏里江成了界江。光绪八年(1882年)呢吗口属富克锦(今富锦)协领。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废将军,置行省,呢吗口地方为吉林行省所辖。宣统元年(1909年)始设治,称呢吗厅(在今虎头镇),属吉林行省东北路道密山府管辖。宣统二年(1910年),因“呢吗”与俄“伊曼”呼音难分,借境内七虎林河之名改呢吗厅为虎林厅。民国2年(1913年)5月,改虎林厅为虎林县,属吉林省依兰道管辖。民国 8年(1929年)废道制,虎林县直辖于吉林省,为三等县。伪满大同 2年(1933年)1月,日本帝国主义侵占虎林,遂成立伪虎林县公署。伪康德元年(1934年)12月,虎林县属伪滨江省管辖。1937年属伪牡丹江省。1938年7月,伪虎林县公署由虎头迁至安乐镇(今虎林镇)。1939年 6月,虎林县属伪东安省(省会设于今密山镇)。1943年10月,虎林县属伪东满总省。伪满康德12年(1945年)5月,虎林县属伪东满省(今牡丹江市)。
1945年8月,日伪政府覆灭,虎林县属合江省。1946年4月,属绥宁省(今牡丹江市),同年6月复归合江省。1947年8月,属牡丹江市。1948年7月,复归合江省东安地区。1949年4月,虎林县属松江省。1954年8月,属黑龙江省。1956年3月,归黑龙江省牡丹江专员公署所辖。1958年11月20日虎林县与铁道兵农垦局、饶河县以及密山、宝清县的一部分合并为虎饶县。1962年2月28日,牡丹江农垦局与虎饶县分开。同年11月,虎饶县属黑龙江省合江地区领导。1964年6月5日,撤销虎饶县,恢复虎林、饶河县,仍归合江地区领导。1967年9月,虎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了县人民委员会。1970年3月6日,划属黑龙江省牡丹江专区。1980年11月,虎林县革命委员会改为虎林县人民政府。1983年9月,虎林县划归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领导。
三
日伪统治时期,虎林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对侵略者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斗争。早于1930年,崔石泉(崔庸健)、黄哲云(黄继兴)、崔一山、徐凤山(李阳春)等中共党员来虎林一带开展党的地下活动。1933年初,饶河中心县委派毕于民(刘振东)在虎林日军统治薄弱的沿乌苏里江一带进行革命活动,开展建党工作。同年 4月,在九牌(今仁爱村)建立了虎林县的第一个中共党支部。1934年 3月,建立了中共虎林区委,领导九牌、倒木沟两个党支部。中共饶河中心县委又先后派李一平、金品山、于化南、申永新(女)等同志来虎林,在四方林子 (今伟光乡太平村东北)、新民、西岗、安乐镇西、兴隆、独木河、 小木河等地开展抗日活动,同时不断发展党的组织。1936年,建立中共虎林县委,组织全县人民掀起了如火如荼的抗日救国运动。这期间,在虎林县委的领导下,县内纷纷成立了反日救国会、共青团、妇女救国会等组织。在抗日武装斗争中,由饶河中心县委组建的工农反日游击队逐渐发展壮大成抗联第七军,与日军周旋战斗在虎饶两县境内。至1937年末,抗联第七军基本队伍人数已达 800多人,又收编了山林队700多人,总共达到1 500多人。在中共虎林县委的领导下,全县人民舍小家。保困家。送亲人参加抗联部队,冒风险为抗日队伍送粮、送信、捐钱、带路、侦察,为抗日联军购买医药、服装,不惜身家性命掩护伤病员,使抗日联军获得一个又一个胜利。高玉山领导的东北国民救国军达万人,他们杀了伪虎林县公署的日本参事官、警察指导官,击溃了精锐的伪满军陶(冶)团,击毙了该团团长,驱除了县内敌伪武装势力。1933年曾一度在敌伪手中夺回了虎林、饶河两县。东北人民革命军四军二师(抗联七军前身)部分队伍于1936年3—4月间,在县境内黑咀子、倒木沟、大荒山等地多次和日军交战。共歼敌百多名,缴获步枪30多支。1939年 8月,抗联七军三师补充团和五军三师九团共同派出小分队攻打虎林西岗日本兵营工地, 拯救受难劳工200多人,当即有 100多人参加了抗联,壮大了抗日队伍。这次战斗消灭日伪军50多人,其中有指挥官 1人,并打开仓库,将敌军需物资补充了我军。经此战斗,敌人惊恐万状,连夜向伪新京日本关东军司令部发急电求援。抗日战争中,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抗联部队、国民救国军和虎林县的广大人民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顽强地战斗在乌苏里江畔、完达山下。他们在打击日本侵略军的斗争中,立下了不朽的功绩。
1945年抗战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了东北人民自治军合江军区虎林独立团。1946年初,中共东安地委派红军干部梁定商任中共密山县委书记兼虎林独立团政委。同年5月1日,召开群众大会,公审汉奸李象山,建立虎林县民主政府。1946年 6月下旬,中共东安地委派梁定商为中共虎林县委书记。组建虎林县民运工作委员会, 开展反奸清算运动。7月东安军分区警卫团长王景坤率部进驻虎林,和县独立团合并,使独立团上升为主力部队,肃清了乔锡坡等多路土匪。县内翻身当家做主的农民,有 2 000多名青年参军参战,并组成担架队支援解放战争。虎林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为解放全中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
建国前,虎林县虽有优越的自然条件,但由于设治较晚,封建制度的统治,特别是日伪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在军事上围剿抗日联军,实行归屯并户,制造无人区。在经济上加紧掠夺统治,步步加深,使工商业频频倒闭,实行压低人民消费的“配给制”,使广大人民在死亡线上艰难地挣扎。1945年 8月“光复”后,日伪留给虎林人民的是一片废墟,满目疮痍,又处在解放战争时期,经济发展非常缓慢,被称为贫穷落后的“北大荒”。
建国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 3年经济恢复时期,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实行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经济建设较前有了发展。但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一段时间受“左”的错误影响,忽视了发展生产。“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使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都受到严重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虎林县的经济建设才得到迅速发展。194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仅有 253万元,至1985年,已达到11 743万元,是1949年的46.6倍。
虎林县是个农业县,建国前耕地面积少,粮食产量低,多种经营收入微簿。新中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艰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艰苦奋斗,积极发展生产。1958年,十万转业官兵屯垦开发“北大荒”,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水利设施不断完善,农业生产技术不断革新,化肥、农药广泛应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着手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商品经济,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多种经营收入逐年增长。至1985年,全县有耕地面积3 376 515亩(县属耕地808 248亩)。其中旱田3 226 269亩(县属715 103亩),水田149 946亩(县属93 145亩),县属耕地面积比1949年增长 3倍,1985年农业总产值20 947万元(县属农业总产值 7 207万元),县属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27倍。县属粮豆总产9 717.6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17倍。完成征购粮任务3 619.8万公斤,1979年至1985年,年平均交征购粮 2 147.6万公斤。全县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较快,1985年县属部分拥有大中型拖拉机767台,小型拖拉机1 176台,收割机225台,主要农机具2 332台件。全县机耕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44%,机收面积占作物总面积的41%。
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1985年大牲畜存栏数为14 849头,是1949年的1.8倍。其中黄牛6 185头,奶牛1 548头。全县猪存栏数36 025头,是1949年的2.3倍。渔业发展很快,1985年县有养鱼水面15 100亩,水产品总产685吨,比1949年增长4倍。
多种经营收入逐年增加。山产品采集和种植业1970年以来发展较快。山产品采集主要是采集山野菜和中草药,1985年薇菜、蕨菜合计收购量为 177 100公斤,其中薇菜一项当年就收购57 500公斤,主要销往日本。中草药采集有77科 198种,其中黄柏、寄生、剌五加、北五味子是闻名中外的大宗药材。1956年至1985年,5种药材共收购1 165.2万公斤。在人工种植方面,主要有白瓜、园参、木耳、烤烟和中草药材等。1985年收购白瓜籽 1 158吨,比1949年收购量增加38倍。1970年开始种植园参,1985年种植 639亩,收购31 850公斤。1972年开始人工种植木耳,至1985年种植20万段,收购13 850公斤。1974年开始种植烤烟,1985年收购量 909吨。1963年至1985年共收购黄芪33 879公斤,党参15 139公斤,大力子13 790公斤。在人工养殖方面,1985年养蜂7 000多箱,产蜜135吨。县内还发展了养貂、兔、麝鼠等。
建国以来,修建了一批以治涝为重点,涝旱兼治的水利工程。截止1985年末,国家给县内水利建设投资累计达 2 751万元。50年代扩建了七虎林灌溉区,1980年完成了大莲泡疏通工程,1981年治理阿北涝区。截止1985年,全县共建中、小水库5座,各类灌区90处(其中机电抽水站73处)。已治理主要涝区10处,有效灌溉面积12.7万亩, 涝区治理面积63.1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75万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机务队单独核算,承包到车组。制砖、育苗、加工、饲养等一些农活均实行承包到组。扩大社员的自留地、饲料地、发放薪炭林地、允许个人搞副业。政策放开之后,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1979年在春旱、秋涝、特大风暴等自然灾害严重的情况下,仍取得了农业大丰收。1981年遭到特大涝灾,1982年又遇特大旱灾,由于实行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生产得到了稳步发展。特别是从1983年起,全县普遍推行了土地承包到户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业生产有了突飞猛进发展,1985年人均收入达487元。3年时间内,人均收入超千元的有1 786户,占农村户数的11%,其中万元户有78户。1985年全县涌现出大批的种植业联合体,工副业联合体以及各类专业户和重点户,共计485个。
虎林县建国前的工业生产,群众概括为“砖瓦砂石衣鞋帽,白酒酱油铁木皮”。建国后,经30多年的努力,到1985年,已发展了机械、煤炭、建材、食品、森工、造纸、印刷、缝纫、文教用品等各种行业。有地方国营工厂36家,集体工厂79家(二轻系统33家,乡、镇工业46家),个体工厂537家。1985年工业总产值4 536万元,比1949年增长 204倍。汽车万向节、学生本、硅酸盐水泥、人参啤酒和酱香型、清香型的虎林老窖白酒等产品在省内外都是畅销产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立足本地资源的优势,还新建了乳品厂、造纸厂、制粉厂、啤酒厂、药材加工厂、汽车修配厂等企业。同时抓了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了各项经济责任制,使1985年的工业总产值比1978年增长80.6%。
虎林县在建国前,城乡建设很落后。除虎林镇、虎头、宝东、西岗外,其余地方不通电,除虎林镇和太和外,其余地方不通客运汽车。绝大部分的房屋以土草结构为主。饮用水取之于江河及浅井。建国后,党和政府积极抓城乡建设。到1985年,县内已有 5镇8乡通电。65%的村通电话,县城内电话自动拨号。县境内铁路全长 121公里,从杨岗至东方红共设18个站点和乘降所,每天有两对客车、3对货车通过。专用公路通车里程1 384.2公里,县内乡镇全部通客运汽车。1985年,虎林镇内不仅主要街道两旁的砖瓦房和楼房鳞次栉比,而且新建的 5个居民委住宅面积就达382 432平方米,占全镇房屋总面积的48.5%,全部砖瓦结构。1985年镇内主要街道铺设混凝土路面1.5公里。其它乡镇的居民的居住条件也有所改善。全县86.5%的人口用上自来水。
财贸工作发展很快。解放前,人民生活贫困,购买力低下。解放后,建立起从批发到零售的国营商业系统,发展了供销合作社商业,逐步形成了以国营商业为主导,集体和个体为辅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至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9 405万元,是1949年的348倍。1985年全县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发展到1 355户,平均每200人就有1处零售点。
金融机构,1953年只有 1家人民银行。而到1985年,已有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保险公司 5家,充分发挥了经济杠杆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筹集资金,调节货币流通,扶持工农业生产, 支持城乡基本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做出了贡献。1985年城镇职工储蓄9 025万元,农村社员存款1 562万元。全县承保保险额3 035万元,比1982年增长 1.8倍。县内财政收入在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1980年,国家实行“分灶吃饭,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至1985年,财政收入完成1 288万元,是1951年的26倍。
建国前,虎林县没有中学,教育事业落后。由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教育事业,教育发展很快。至1985年,普通中学发展到38所,小学166所。中、小学在校生由1945年的2 946人增加到54 389人。中、小学教师由97人增加到3 661人。
1985年,全县有影剧院10家,电影放映队93个。农村居民每月都能看到7至8次电影。1951年末建立虎林县广播站,1972年建虎林县无线转播台,1979年建成电视转播台。1985年全县城乡有黑白电视机5 901台,彩色电视机5 100台,可收到中央和省两套节目。
全县的卫生事业发展很快。建国前县内只有1个卫生所和几家有坐堂先生的中药铺。
至1985年,有县级医院 2所,乡、镇卫生院17所。共有病床310张,医护人员445人,其中主治医师24人,医师51人,91%的村有卫生所, 改变了过去缺医少药的局面。多年困扰虎林人民的克山病、大骨节病、地甲病三大地方病通过综合防治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1985年职工平均每人收入1 030元,比1978年收入增加50%多。农村人均收入487 元,比1978年增加170%。全县城乡居民储蓄余额10 587万元,平均每人存款388元。
综观虎林县的发展历史,虽有丰富的资源优势和较好的自然条件,但由于建县较晚,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加之经验不足,人才缺乏,未能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振兴虎林,繁荣经济,必须在中共虎林县委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资源为依托,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全面发展农业。稳步发展工业,搞好通贸兴边,促进全县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的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