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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1942年

1940年-1942年


  1940年(伪满康德7年)
  1月 王效明率抗联七军从饶河转入虎林,经8天到独木河。行军途中,抗联在七里沁河沟、五林洞与敌遭遇,毙敌50余人。
  △ 城镇如虎林街、虎头村所在地居民实行了物资配售(“配给制”),居民持“配给帐”按时到“配给店”领取定量的粮食、石油、火柴、盐、布等“配给品”。粮食分日、鲜、满三等配给,日本人全细粮,朝鲜人粗细粮各半,中国人全粗粮。
  3月10日 伪满政府公布征收谷物的《促进出荷统制令》。当年,虎林县农村生产的粮食,一律卖给兴农合作社。
  3月28日 抗联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副总指挥赵尚志在小木河北部与七军取得联系。
  3月 崔石泉和王效明率队在虎林县小木河附近活动。
  4月3日—9日 在虎林小木河附近,由周保中主持召开了抗联七军党代表大会。周保中代表省委做了工作报告,传达了在苏联召开的吉东、北满党代表联席会议精神。会议决定,将抗联第二路军第七军,改为第二路军第二支队,王汝起任支队长、王效明任政治委员。下设二个大队,将原来的第一师改编为第一大队,刘雁来为大队长;第三师改编为第二大队,隋长清为大队长,彭施鲁为政治委员。
  4月30日 设立虎林县兴农合作社,撤销农事合作社。社长由县长兼,理事长长谷川保。下设虎头支社1处、虎林农产物交易场1处。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兴农会,村长任会长,被伪满政府指定为粮谷收购人。
  4月 伪独木河口警察署长警佐张旭武、村长孙正藻、农民韩有才等组织群众,为抗联与苏联提供敌人情报和护送伤员过界,形成了一个情报网。在韩家闲住的张吉武向虎林特务机关报告。伪新京日本关东军宪兵司令部得知这消息后,即派宪兵少佐都筑和曹长(上士)各1人专来指挥处理这一事件。还抽了东安宪兵队、半截河宪兵分遣队、林口宪兵分队及驻虎林县牛岛师团下士官等51名参与。4月16日,虎林宪兵分队首先逮捕了来虎林探亲的韩有才。又从4月27日至29日,从穆和村、虎头村、虎林街、倒木沟等地逮捕了张旭武、孙正藻等64人,其中伪警察占18人。抓进宪兵队后,又抽宪兵、铁路警、关东军部队57人,进行了10天的严刑审讯。至5月23日,释放38人。至7月25日,将张旭武、孙正藻、韩有才等26人送往佳木斯伪第七军管区处绞刑杀害,敌称此为“虎林事件”(即张旭武事件)。
  5月 崔石泉与王效明率二支队和教导大队在虎林活动。在大木河发现大风船拖着3支小船,从乌苏里江下游开过来。当即进行袭击,打死伪警三、四人,俘虏10余人,缴获了700多袋白面和萝卜干、日本军服等,解决了支队急需的粮食和服装。由于敌伪十八、二十八、三十团以及300余日军,开始东自乌苏里江、西至秃顶子、马鞍山、独木河、北至花砬子,向二支队全面进攻,二支队于6月离开虎饶地区去宝清大旗杆。
  5月21日 抗联第二路军第二支队长王汝起在秃顶山附近伏击大代河伪警察巡逻队时光荣牺牲。王效明任二支队长。
  6月 抗联第二路军总指挥部组成交通队,共5人,单立志任队长兼指导员。
  7月 交通队护送赵尚志由大木河口入苏开会。9月又随赵尚志返回虎林,随同回来的还有于保合、王一知,带回电台1部、轻机枪1挺、子弹1000余发及部分手榴弹。
  10月 抗联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遭到日伪军的追击,与二支队失去联系,被迫率直属队于乌苏里江进入苏联境内。
  10月末 二路军指挥部交通队15人,在队长孙玉杰(原二路军指挥部副官)、指导员单立志带领下,护送在宝清起义的伪军30团机枪连的杨清海等人及家属、孩子和其他病、伤人员20余人,在大木河口与追击的敌人展开激战,我伤亡战士、船工各1名。
  11月2日 抗联第二路军第二支队除刘雁来率领11名同志留在饶河开展游击活动外,其余全部过界入苏学习。
  是年底 日军又向独木河密营发动进攻,独木河南山抗联20余名女战士,被敌人打散,有的牺牲,有的被俘。
  是年 输电线路从东安市(密山)架至虎头,沿途设4个变电所,由鸡西发电厂直接供电。
  
  1941年(伪满康德8年)
  是年初 大桥村(街村制前为第三区,后改亮子村,大桥村)及其属下的6个屯,全部划归密山县。
  △ 虎头第四国境守备队少将司令官早测四部调走,少将仓林公任接任。
  1月30日 伪满实行第一次战时征税。
  3月 伪县长濑户权次即调走,岸水三郎接任。岸水喜三郎曾于1921年作为东亚同文学院的学生来东三省游历过。
  6月1日 伪满政府《国兵法》实施后,虎林第一批青年于永年、柴经奎等约四、五十人,被强征去宝清伪十一军管区二十八团充当伪国兵。自此,每年都有一批青年被强征入伍。
  夏 在县内派李洪喜等200来名劳工,编成“勤劳奉仕队”,到虎头江岸修路,至秋始完工放回。
  7月7日 日本陆军省分别下达了第一次动员令,准备对苏作战,实行“关东军特别大演习”。同月16日,日本陆军省又下达了第二次动员令。虎林当时聚集的关东军号称10万,在荒草野甸进驻了很多搭帐棚的部队,江河之内皆是橡皮登陆艇。历时两个月结束。
  9月 强令边境虎头村的腰营、黄泥河子(改朴实屯)两个“集屯部落”居民迁至虎林县以西的“集屯部落”中。
  秋 伪满县公署派李洪喜等100名劳工,以“勤劳奉仕队”的形式前去凤凰德修路,至冬天收工放回。
  10月 日军第十师团长牛岛满升任中将,调新加坡。10月15日中将鹰森孝至虎林接任十一师团长。
  12月27日 伪满治安部公布《关于指定设置国境警察队地点》的文件。规定东安市和珲春、东宁、绥阳、穆棱、密山、虎林、饶河、鸡宁、抚远、同江、绥滨、萝北、佛山、乌云、逊克、孙吴、瑷珲、呼玛、鸥浦、漠河等县及伪兴安北省、南省有关市、旗撤销伪警察署,设国境警察队。

  1942年(伪满康德9年)
  3月2日 公布修改《治安维持法》,勒令边境村、屯内迁,10里内为戒严区。倒木沟村居民,全部限期迁入富荣、连山两“集屯部落”。
  6月 伪虎林县公署从县内街、村派赵凤歧等200多名劳工去虎头为关东军修路、打马草,并到杨岗修飞机场,至10月17日才放回家。
  9月 伪东安省关东军宪兵队长大佐平木武,命虎林宪兵分队,出动40余人,以“战时谋略团”罪名,以虎林为重点,逮捕了100余名所谓关系者。其中20多人送上能处理,余者就地处理。虎头黄泥河子屯被逮捕的有屯长张学奎等17名,其中张学奎、于福德送牡丹江判处死刑,其余被判徒刑,因受刑、挨饿死亡11人,1945年光复仅有4人出狱。
  △ 虎头第四国境守备队少将司令官仓林公任调走,少将秋草俊接任。
  10月20日 伪满公布《国境取缔法》及其施行规划。规定对国境线内居住者严加管制,发给国境居住证明书。将牡丹江省的东宁等3县,东安省的密山、虎林、饶河、鸡宁4县划为国境特别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