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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邮政

第二节 邮政


  一、网络
  (一)网点
  民国时期,民国4年(1915年)仅虎林县城(虎头)一个邮政点,即虎林县邮政分局。至民国16年(1927年)在黑嘴子(今虎林县城)私人烧锅“德盛泉”设了一个代办点。
  东北沦陷后,开始是两个点。到伪满康德5年(1938年)7月,伪虎林县公署搬迁后,发展到4个点。即虎林邮政局、虎头邮政局及虎林邮政局在太和、和气(伟光)两处设的邮政代办所。
  1945年8月15日东北光复后,由于日本侵略军败逃,虎林、虎头邮政局随之停办。至1947年8月,开始在虎林地方电话局内设邮政业务,与密山通邮,对外称邮政所,至1949年仍是虎林邮电局1处。
  建国后到1951年仍是1处,1952年增加到3个点,至1957年底发展到8个点。
  1958年,由于大建国营农场,大批官兵复员转业及其他人员云集虎林,又加上农垦局、虎林、饶河县合并,使邮政网点猛增到20个。至1962年,局、支局、所已发展到59个。
  1962年以后,由于局、县分开,虎林、饶河两县分开,县区缩小,邮政网点随之减少。至1967年只剩21个点。
  由于不断发展、调整,至1985年全县邮政网点为25个(邮电局、支局、所)。从1966年开始发展邮票代售处50个,并逐年发展,至1985年,邮票代办处已增至207处。1985年全县有信箱筒233个。
  (—)邮路
  宣统二年(1910年)设马拨(驿站),只有从虎林厅城(虎头镇)到凉水泉通往密山府的一条邮路,以马为运输工具,全长173.5公里。
  民国3年(1914年)后,越乌苏里江去俄国驿马火车站(今伊曼),通过西伯利亚大铁路经绥芬河入我境中东路向哈尔滨发邮件。至民国18年(1929年)中东铁路事件后,停止从驿马运邮件。1918年,哈尔滨向虎林县城(今虎头镇,1938年前县城设在此,下同)通邮是由松花江,经同江,入乌苏里江的定期轮船在开江期利用水运邮件。经饶河、同江、富锦等县城至哈尔滨,共1286公里。
  陆路邮路由虎林县城通至穆棱县梨树镇的一条,邮差步行用背夹子背。民国17年(1928年)虎林县城至饶河县城有一条步班的邮路。
  伪满时期。康德元年(1934年)后,夏季通往哈尔滨的水路邮路与通往密山的陆路继续使用外,还有航空邮路,即虎林(虎头)至哈尔滨空路725公里,虎林(虎头)至饶河的空路100公里。1937年林口至虎头铁路全线通车后,开始有铁路的邮路。这时虎头至密山的陆路邮路取消,只有虎林至和气、虎林至安兴、虎头至饶河的三条陆路邮路,直到1945年8月。
  1945年8月光复后。邮政曾一度停止。1947年8月,利用日伪时期封闭的干线公路(当时不让群众通行)不定期地向密山发送与接受邮件。
  建国后,全县的邮路总长度逐年恢复与发展。1952年邮路总长度为90公里,均行自行车。1976年邮路总长度278公里,其中有铁路90公里。1979年邮路总长度417公里,有摩托车通邮邮路3公里。
  至1985年,全县邮路共发展到55条。其中自行车邮路42条、摩托车邮路7条、汽车邮路6条。全县邮路总长度392公里。
  1、县城内邮路
  1955年以前,县城内只有1名市投员。
  1956年增至3名。
  1965年7月1日,县城内居民统一编了门牌号码,邮件、平信、报刊均投递到户。1966年市内邮路总长度3公里,1978年增至6公里。
  至1985年,县城内共划分为5个投递段,邮路长度增到9公里。
  2、农村邮路
  建国初期,全县农村邮路总长度仅90公里,至1966年增至112公里,1973年增至150公里,1983年增至383公里。至1985年农村的邮路分布情况是:
  (1)忠诚至庆丰农场一连路程44公里,投递点9个;
  (2)忠诚至庆丰农场三、五连路程36公里,投递点15个;
  (3)安兴至一连路程43公里,投递点8个;
  (4)安兴至十六连路程44公里,投递点7个;
  (5)安兴至八连路程43公里,投递点6个;
  (6)安兴至八连同化路程32公里,投递点31个;
  (7)宝东至凉水路程45公里,投递点31个;
  (8)宝东至兴华路程42公里,投递点17个;
  (9)伟光至永安路程35公里,投递点5个;
  (10)伟光至胜利路程30公里,投递点5个;
  (11)庆丰至新丰路程35公里,投递点11个;
  (12)庆丰至大坎子路程130公里,投递点9个;
  (13)新兴至新岗;
  (14)迎春至南林路程42公里,投递点7个;
  (15)迎春至富荣路程60公里,投递点8个;
  (16)迎春至十三连路程54公里,投递点5个;
  (17)云山至一连路程42公里,投递点8个;
  (18)云山至十八连路程110公里,投递点14个;
  (19)云山至十四连路程67公里,投递点10个;
  (20)卫星至湖北路程24公里,投递点6个;
  (21)卫星至十二连路程47公里,投递点6个;
  (22)卫星至十七连路程43公里,投递点11个;
  (23)卫星至五连路程70公里,投递点8个;
  (24)卫星至湖北闸路程35公里,投递点15个;.
  (25)卫星至二十九连路程95公里,投递点17个;
  (26)卫星至永红路程90公里,投递点12个;
  (27)新乐至团结路程37公里,投递点9个;
  (28)新兴至富荣路程48.5公里,投递点8个;
  (29)新乐至砖厂路程34公里,投递点14个;
  (30)东风至复兴路程70公里,投递点30个;
  (31)小木河至独木河
  (32)小木河至大王家
  (33)小木河至新政
  (34)小木河至边防站
  (35)青山至机炮连路程90公里,投递点12个;
  (36)青山至十三连路程22公里,投递点19个;
  (37)青山至十七连路程103公里,投递点11个;
  (38)青山至二十连路程87公里,投递点5个;
  (39)虎头至半站路程58公里,投递点7个;
  (40)虎头至富裕路程48公里,投递点13个;
  (41)杨岗至前进路程45公里,投递点27个;
  (42)杨岗至水库路程38公里,投递点20个;
  (43)东方红至马鞍山路程30公里,投递点15个;
  (44)东方红至先峰路程34公里,投递点45个;
  (45)东方红至河东路程25公里,投递点11个;
  (46)东方红至红卫林场路程82公里;
  (47)虎林至平原;
  (48)虎林至前卫;
  (49)虎林至于林;
  (50)虎林至庆丰;
  (51)虎林至虎头;
  (52)虎林至小木河;
  (53)虎林至伟光;
  (54)虎林至青山;
  (55)虎林至安兴;
  (56)虎林至辉崔。
  至1985年,全局共有邮政运输汽车1台、自行车76台、摩托车8台。

  邮路总长度
  表6—9



  续表6—9



  二、业务
  (一)邮件
  民国4年(1915年)中华邮政虎林邮政分局建立之初,首先办理邮件,主要是收寄民间信件、挂号、包裹。
  伪满时期,继续按上述种类办理邮件,增加国际包裹。函件中有单挂号、双挂号、明信片。初期业务量很低,伪满康德2年(1935年)每月平均约发平信3000件、挂号信400件、航空信200件、包裹20件,共可收伪满国币300余元。
  1945年8月15日,东北光复,伪满邮政局随之关闭。至1947年8月中旬,始办理函件,销售东北邮电管理局发行的普遍邮票。1948年开始办理包裹。1951年后,陆续开办保价印刷品、保价信函、特种挂号信函、国际平信、保价包裹、快递小包及国际包裹等业务。1957年4月1日开办机要业务。1970年对县卫生防疫站进口平信实行收件人“邮资总付”的办法,月终一次结算。1977年县邮电局对县人民银行交寄的大宗挂号,实行寄件人邮资总付的办法,资费月终一次结算。1981年7月1日恢复办理国内邮件回执。1984年10月1日实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免费寄递20克以下平信业务。
  邮件的业务量不断增多。1952年函件出口计算交换量仅7.3万件,包件仅0.2万件。1957年函件出口增至31.8万件、包件0.2万件。1965年函件增至80.5万件、包件增至2.1万件。1985年函件出口增至188.7万件,包件5.5万件。
  进口邮件也逐年增多。1949年全县仅1名分拣封发人员,至1985年增至23人。
  (二)汇兑
  民国4年(1915年)中华邮政虎林分局建立即开展汇兑业务,为普通汇兑。
  伪满时期邮政局继续办理汇兑。有国内汇兑、满日汇兑、满华汇兑,分为平汇兑和小汇兑。
  解放后是普通汇兑。1956年开始办理电汇汇票,寄给密山局拍发。1958年可直接办理电汇业务。直接办理电汇的支局有:东方红支局、迎春支局、卫星支局。
  汇兑量1952年0.4万,1965年增至6.9万,1978年增至12.2万,1985年12.1万。
  (三)报刊发行
  1950年开办报刊发行业务。至1985年,全县共有报刊发行站541个。1980年以来开展了报刊零售,至1985年全县共有报刊零售委办网点7个。
  报刊发行量,1952年报纸发行份数仅26.3万份,杂志仅3.6万份。1965年报纸发行增至251.3万份,杂志增至29.8万份。1978年报纸发行增至807.3万份,杂志增至56.4万份。1985年报纸发行656.9万份,杂志123.2万份。
  (四)机要通信
  1957年4月1日,开始接收机要通信业务。机要业务量,1957年开始时0.6万件,1979年0.4万件,1985年0.2万件。
  (五)集邮
  1983年开始办理集邮业务。在县局和东方红、迎春、卫星、云山、安兴、庆丰6个支局增设了集邮点。当年集邮业务纯收入1.3万元。1984年又增设了服务网点,纯收入增至1.8万元。1985年纯收入增至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