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营商业
第四节 国营商业
1946年没收汉奸李象山的“德盛泉”烧锅(酒厂)以后,在烧锅内附设的1个对外营业的国营小商店。当年入冬时,这个商店归工商行政管理局。此时这个局主要经营油、酒,收购粮食、土特产品(包括鸦片)和日伪遗留的被服物品,还经由密山当壁镇对苏联搞一些小额贸易。1948年2月成立了30多人组成的专事商业的贸易局。下设虎林和饶河两个门市部以及粮库等。1949年成立了百货、粮食和土产3大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后,为了更好地推销工业等企业的产品,1949年县企业公司成立了产品推销处,并采购了一些布匹、食品、日杂品,对县内的干部、教员和工人薪水中的一半工薪分就由这个供销处兑换物品并对外营业。1949年贸易局撤销,成立了县工商科,下辖百货、粮食和土产3大公司。这时,3大公司的经营业务有较大发展。1950年,专业公司有的是批发和零售兼营,有的是批发部门的零售门市部单设。1953年,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粮食公司从工商科划出,改称粮食储运公司。同年成立粮食科,负责料理财粮科移交的公粮仓库和办理军需业务。1954年7月21日将棉布业务从百货公司划出,成立了花纱布公司(后称纺织品公司)。1955年,原土产公司经营的畜产品和中药材业务移交给供销合作社,土产公司因此改为食品公司,主管猪、牛、蛋、禽商品项目,兼营水产品和水果等。1955年11月,虎林县工商科改名商业局。翌年成立了福利公司、专卖公司和药材公司。1957年元月把药材公司移交给卫生部门管理。同年5月,商业局成立贸易公司,同时接收了虎林1区供销合作社商店,更名为贸易公司门市部。贸易公司还兼营八五八农场商店。公司主要经营煤炭、木材、五金交电化工商品和日常生活用品。年末贸易公司又撤销,该公司所经营的商品业务分别移交有关专业公司,并把八五八农场商店移交农场管理。1957年,食品公司经营的蔬菜无法越冬,为解决冬季吃菜的问题,开始建菜窖。当时,上级拨款6000元,县政府动员职工进行义务劳动,当年建窖400平方米,储菜60万斤。截止1957年,商业系统共有百货、食品、纺织、专卖和福利5个专业公司,5个批发部,4个零售商店以及糕点厂、牧羊厂、大车店。有国营单位职工298名。
1958年,将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县商业局,由商业局统管城乡商业。撤销了多数专业公司,大多数商店直接由商业局领导。同年又成立了副食品和煤建、木材批发商店。至此,虎林县商业局管辖有百货、副食、生资、煤木、采购供应5个批发商店,1个饮食服务公司,一、二百货商店和副食品商店,3个合营、合作商店,5个基层供销社。年末,又把5个基层供销社和17个基层供销部下放给人民合作社。随着虎林、饶河两县的合并,1959年3月20日,虎林县商业局又改为虎饶县商业局。1960年1月虎饶县商业局又与牡丹江农垦局供销处合并。不久。又与农垦局供销处合并。5月20日,改称牡丹江农垦局供销处,对外挂供销处、商业局两块牌子,内部报表分别汇总,单独核算,归口对上。供销处和商业局机关共53人。其中,牡丹江农垦局供销处下设:牡丹江农垦局驻牡丹江市办事处,农垦局虎林职工商店、虎林仓库和密山综合批发站、农垦局密山职工商店、密山综合加工厂、密山仓库。虎饶县商业局下设:服务公司、煤木站、生产资料供应站、百货批发站、虎林百货第一商店和迎春商店。1960年5月30日,将医药公司从卫生局划给供销处管理。同年8月1日将所属5个基层供销社划给国营农场管理。即:杨岗供销社交给八五七农场,太和供销社交给八五○农场,和平供销社交给八五八农场,庆丰供销社交给东风试验农场。同年下半年,又把虎林镇的零售企业(不含一百货商店)和饮食服务业(不含冰棍厂、旅社)划给虎林农场商业科管理。
1960年下半年,遵照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国民经济发展方针和一系列改进商业工作的规定、条例、决定,虎林商业系统也进行了调整。1961年秋季,接收了移交给虎林农场的零售商店和饮食服务单位。1962年1月,在局、县分家的形势下,农垦局供销处与商业局也分了家。4月份,商业局与县供销社分开。这一年商业局先后恢复和成立了百货、烟酒、煤业建筑器材和饮食服务4个专业公司。1964年4月,将原专卖事业管理所改为专卖事业管理局,实行与糖业烟酒公司合署办公(1套人马两块牌子)。1964年10月,因虎饶县撤销,恢复虎林县和饶河县。因此,虎饶县商业局也予撤销,恢复虎林县人民委员会商业科。1965年,接管了农垦局密山贸易公司对八五○等7个国营农场商店的批发供应业务。在接受农垦局迎南机械厂商店之后,组建了“迎春百货综合批发站”(兼零售),人财物分属虎林商业局的百货、烟酒、五金3个公司管理。这个批发站主要负责对迎春镇和八五二、八五三、八五四农场和东方红林业局的商店的批发业务及对迎春镇居民的物资供应。同年又接收了完达山林业局系统在虎林镇的职工商店、迎春职工商店和虎林铁路商店。并且于同年将农垦局虎林药材公司并入县药材公司。
1968年,商业局与县供销社第2次合并,成立商业局革命委员会。1970年,商业局与县供销社第2次分开,原商业局改称商业科。
1972年至1983年间,商业系统一直所属8大公司(百货、烟酒、五金、石油、蔬菜、医药、食品、服务公司)。其中石油公司是1978年煤建公司撤销而成立。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1984年把医药公司划给县经委系统。1985年又划出石油公司,单独经营,归省、市管理。至此,商业系统下辖6个专业公司。自1978年以后,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国营商业在竞争中充满活力,日益繁荣。为了打破地区、行业之间的界限,搞活流通,促进经济发展,县内在1984年2月18日成立了商业松散性经济实体贸易中心。贸易中心依托原专业公司,在机构、人员、设备和资金4不增加的前提下,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成立以百货公司为依托的百货、纺织品贸易中心;以糖酒公司为依托的糖酒贸易中心;以五金公司为依托的五金、交电、化工贸易中心;以食品公司为依托的副食品贸易中心。贸易公司的经营服务,地不分南北,货不分东西,生意不分大小,不论属于何种经济成分和行业,凡有证经营者,一律热情接待。贸易中心还采取了多种经营方式。贸易中心开业第1天展出各类商品1万多种,成交额达52万元。
县内国营粮食机构是在1945年虎林“光复”后建立的。1946年在县政府内设财经科(后改为财粮科),下设公粮仓库,开始了公粮的接收、保管、加工和调运工作。1948年县内财政科、粮食科分开。1949年建立粮食公司,成为县工商科所属3大公司之一。并设了虎林粮栈(虎林粮店前身)。各区设财粮助理,抓粮食工作。至1951年结束了虎林农民往密山送公粮的历史。1953年粮食科成立,粮食公司改为粮食储运公司,下设4个股。还建立了虎林镇第一粮食供应部。此年公布了粮食统购统销政策。1954年,开始在县内实施。同年粮食科和粮食储运公司合并,建立虎林县粮食局,实行政企合一体制。至1956年,政企又分设,局下设采购储存公司、市镇供应公司和油脂站。1957年,3大公司又被撤销。1959年县粮食局与财粮局合并,成立虎饶县财粮局,同年10月改称粮食局。原饶河县设饶河粮食分局。1964年10月,虎、饶两县分开,恢复了虎林县粮食局。同年改为虎林县粮食科。此年县粮食系统已有杨岗、迎春、红星和宝东粮库。
1977年建立饲料公司,1978年撤销,1983年再次建立。1984年,虎林县粮食科更名为虎林县粮食局。1985年实行政企分开,建立粮食供应、粮食贮运和粮食工业3个公司,年底撤销。此年又将1981年设的议价公司改为粮油贸易公司,保留饲料公司。此年中央粮食部和省粮食局将虎林县纳入建仓重点县。“六五”计划期间投资916万元,在县内虎林、迎春等粮库建千吨砖圆仓、钢板仓、半千吨仓,增加仓容。1985年,县内共有7个粮库,已实现仓储晾晒半机械化。
县内物资供应机构建于1962年。当时的名称为虎饶县物资供应站,由县计委主管。
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编制7人。物资供应站成立后,即担负起全县工农业生产建设所需物资商品的流通任务。建站初期,既没有办公室,也没有仓库,物资存放在工厂里和铁路专用线的两侧。
1963年3月,物资与计委分开,成立了虎饶县物资局。当时行政业务人员陆续配齐,编制为15人。同年在铁道南筹建了仓库。
1964年虎饶县物资局改为虎林县物资科。当时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是物资科,也是物资综合供应公司。
1964年初,成立木材公司。至此,物资科已下属两个公司:物资综合供应公司和木材公司。编制仍是15人。
1966年,木材公司合并到物资公司,成为物资公司里的木材组。1967年下半年,物资公司又与农机供应公司合并。以上两次合并,只是名称上的合并,人、财、物仍各属原单位。当年底物资公司又与农机供应公司分开。1968年初,物资部门又与计委、统计、劳动和民政部门合并,成立计划大革委。1969年初,计划大革委又解体。1970年,物资和木材两家又分开。同年,物资科与物资公司变为两套人马,正式分设。
1978年,因煤建公司撤销,其生活用煤业务划归物资科管理,加上物资公司煤炭组业务,成立了燃料公司,负责全县工业和生活用煤的供应业务。并在此后几年建立起东方红、迎春和杨岗煤炭供应点。
1981年,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和物资协作办公室正式成立。同年,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物资协作办公室又与小集体的开发公司合并成立了物资贸易中心,并增加了经营品种。
为了专业对口,适应经济发展需要,1983年,把原物资综合公司分为金属机电公司和化建公司。
1984年将物资科改为物资公司。1985年又改为物资局。此年物资局下属金属机电公司、化轻建材公司、木材公司、燃料公司和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共5个专业公司,职工达214人。
县内外贸机构是在1972年建立的。当时在县农副产品科内设外贸组,有4人。经费由地区外贸局拨补,实行报帐制。当时主要是衔接业务和搞外贸宣传。1973年9月,外贸机构从农副科分出。成立外贸办事处,定为科级单位,工作人员6人。1975年改为外贸科。这个时期负责县属单位及东方红、迎春两个林业局出口商品的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同时,继续搞好外贸的宣传工作。
由于外贸工作业务量的增加,于1976年4月建立了第1个县外贸直属企业“粮油食品收购站”,编制7人。收购站的成立,使外贸部门有了自营产品。
1979年,外贸科实行政企合一体制,成立了外贸公司,拥员22人。当年7月1日开始直接经营出口商品,实行独立核算。此年外贸下设单位有土产组、工业组、综合组和粮油食品收购站。1982年实行分口核算。并且在不增人的情况下,分设了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和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1984年机构改革,将政企合一的外贸机构改为企业,称对外贸易公司,拥有32人。下属企业关系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