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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宣传

第一节 社会宣传


  一、建立三级宣传网
  为了更好地开展社会宣传,从县委到党支部发展报告员、宣传员,建立宣传网,开展社会主义宣传。并定期召开宣传员代表大会,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各村及县直各党支部的支书、宣传委员等组成宣传小组。以区为单位设立传授站。到1952年末,已发展县报告员13名、区报告员26名、宣传员625名。由于宣传网不断扩大,至1957年7月,有县级报告员13名、乡镇总支报告员54名、宣传员883人。
  1958年后,报告员、宣传员工作改由各级党委负责。
  1979年上半年,恢复和健全了党的报告员、宣传员制度。全县已有报告员149名、宣传员222名。
  二、开展社会宣传
  根据不同的时期,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内外时事、党和政府的重大会议、各项政治运动、经济形势、先进人物事迹等等。
  在经济恢复时期,进行了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的宣传;进行了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的教育,发动群众订立爱国公约。1952年1月24日,以县委宣传部为主,由“三反办公室”宣传组负责主编了内部刊物《三反运动通报》,内容反映三反运动每段的中心工作,交流经验,批评错误思想,表扬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党员干部及运动中的积极分子,教育干部联系群众,树立正确工作作风,为国防、经济、文化建设服务。《通报》为不定期刊,至12月22日共出刊九期。
  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开展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农业合作化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全国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的宣传。1956年“一化三改”即“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完成后,开始了党的八次代表大会、党的社会主义总路线、第二个五年计划、人民公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八届六中全会的宣传,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1960年农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后,开展抗灾备荒、艰苦奋斗的宣传。1962年后,开展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又称《农业六十条》)、《工业七十条》等的宣传。1963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三史”(即家史、村史、社史)、国内外形势的宣传。1965年开始,在城乡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的宣传。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县委宣传部改为县革委政治部下的宣传组。至1973年12月3日才恢复为宣传部。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宣传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和阶级斗争等。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使宣传工作走上了为四个现代化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轨道,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全县的形势和任务,有针对性地、讲究实效地进行解放思想。拨乱反正的宣传。
  (一)深入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和省四次党代会精神。抓住一个中心(工作重心转移)和五个要点进行了宣传,即:(1)党的重心转移的伟大意义;(2)把经济建设特别是农业搞上去;(3)保持长期安定的政治局面;(4)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5)健全党内民主生活。
  (二)进行了关于目前形势和任务、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宣传,经济建设的宣传。进行了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以及中共十二大报告、重大决议的宣传。进行民主与法制、三热爱、反腐蚀、经济形势的教育宣传。宣传了党中央关于经济调整、经济政策和以家庭为主的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进行了宪法、土地法、计划生育、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击刑事犯罪的宣传。1984年,开展了对城镇经济体制改革的宣传,围绕中心工作加强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1985年组织县、乡两级机关干部学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集中组织对农民进行系统的经济政策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党代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