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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电影管理站

第四节 电影管理站


  1959年成立了虎林电影发行站,为70个单位供片。当时虎林县城内有8处固定放映场地。全县城乡和农场有70套电影放映机,其中大部分是35毫米的松花江牌、解放牌机型。
  1962年局、县分署后,县分得3套35毫米放映设备。分别给虎林电影院、职工电影院和太和公社使用。其他农村放映队仍使用原设备。
  1963年,成立虎林县电影管理站,只向县内单位供片。
  1964年元月,省电影公司决定由县电影管理站接管农垦局电影发行站的业务,农垦系统和林管系统的影片由县电影管理站统一供应。
  1972年至1974年,县内9个公社都建起了电影队,农民每月能看2~3次电影。1975年至1978年,县内社办放映队发展到79个。各公社、大队基本上都建起了放映队,有的青年点、学校、科研机构和少数机关科室也建起了放映队。到1978年,全县共有93个放映队。16毫米放映机40台,8.75毫米放映机53台,基本做到“农村挂银幕,人人看电影”。1972年至1983年,县内各乡、镇都建起了电影管理站。各站设编1人,负责电影业务工作。
  此期间社、镇电影管理站总计12个。县有电影发行公司,社(镇)有电影管理站,大队有放映队。年观众达1000万人次,1983年后由于电视的兴起,电影行业受到冲击。
  县城内有大型影剧院1座,建于1974年,两层楼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121平方米,1270个座席。1978年10月竣工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