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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卫生事业单位

第一节 卫生事业单位


  一、医疗单位
  (一)县人民医院
  1946年10月,县人民政府在虎林镇建立1所医疗门诊室,年底改称县立病院。1949年5月,改称县人民卫生所,工作人员6人,其中技术人员4人,简易床位5张。1952年6月5日改称县人民卫生院,工作人员17人,正规床位10张。1957年1月22日,改称县人民医院,设床位20张,工作人员41人。1958年12月1日,原虎林县人民医院改称虎饶县人民医院,设床位30张,工作人员43人。1960年5月1日,牡丹江农垦局第一职工医院与虎饶县人民医院合并,总床位400张,工作人员407人,其中虎林医院改称综合科,设床位100张,工作人员130人。1962年6月6日,县人民医院(即综合科)与农垦局总医院分开,重称虎饶县人民医院,设床位130张,工作人员157人。1964年10月10日,虎饶县分开,恢复虎林县人民医院,当时床位177张,工作人员192人。1975年,设床位194张,工作人员188人。1985年,工作人员已达26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3人,行政人员19人,工勤人员67人。
  (二)县中医院
  1979年12月26日成立县中医院。医生从县人民医院抽调,轮流坐诊。工作人员来自短期培训的卫生系统待业青年。办院性质为集体所有制,自负盈亏。1985年6月11日,经省卫生厅批准,由集体所有制改为全民所有制。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同年10月25日,建成1座1400平方米楼房的门诊部,有主治医师1人、中医师7人、中医士1人、其他中医1人、主治西医师1人、中药师1人、其他技师1人、护师1人、检验士1人、其他初级医务人员23人、行政2人、工勤人员9人。
  (三)乡镇卫生院
  1950年,在第六区(今虎头)由供销社出资经营,成立区卫生所1处。1952年6月由群众集资在和气村建立三区卫生所,人员3人。1953年以后,相继建立二区(今太和)、五区(今杨岗)、四区(今东风)卫生所,人员2至4人不等。区卫生所成为全区医疗技术指导中心。
  1956年2月区改乡,原区卫生所改称乡卫生所。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改称公社卫生所。1964年更名为公社卫生院。1980年随着行政区划的变更改称乡、镇卫生院。到1985年,建有虎林镇、迎春镇、东方红镇、虎头镇、杨岗镇、宝东乡、新乐乡、伟光乡、太和乡、东风乡、忠诚乡、义和乡、永红乡、新兴乡、小木河乡、阿北乡、新政乡共17所乡、镇卫生院。
  (四)农村卫生所、室
  1969年,在60个村(大队)中,有卫生所52个,赤脚医生77人。1970年大队卫生所发展到52个,赤脚医生105人。1975年在87个生产大队中,有卫生所82个,赤脚医生181人。1980年在106个生产大队中,有卫生所105个,赤脚医生184人。1985年在124个村中,有村卫生所120个,赤脚医生175人。
  二、县卫生防疫站
  1953年至1956年4月,县卫生院设卫生防疫股,指导全县卫生防疫工作。1956年4月25日撤销卫生防疫股,成立县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5人。1964年,省站为虎林装备一批理化和细菌检验设备。工作人员达到12人。1968年撤销县卫生防疫站,仅留1人抓卫生防疫工作。1969年9月,重新组建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7人。1977年4月,建站办公室,总面积665平方米。1985年实行站长负责制,分八科二室,工作人员36人。同年秋,兴建防疫站大楼1幢,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三、县妇幼保健站
  1950年,县人民卫生所配助产士5人,开展妇幼保健工作。1953年8月25日,建立县妇幼保健站,当时有助产士2人,隶属县卫生院。1958年合并到农垦局卫生处(又称卫生局)妇幼保健科。1964年从卫生局分出,同时建砖房50平方米,独立开展工作。1968年撤销县妇幼保健站,与县医院合并。1969年恢复妇幼保健站建制。1982年新建妇幼保建站大楼1幢,面积400平方米,工作人员12人。1985年工作人员12人,其中主管保健医师1人,西医师3人,医士1人,助产士1人,管理人员2人,其它2人。站内设置:妇科诊室、儿保诊室、化验室、计划生育咨询门诊等。
  四、药品检验所
  1981年1月成立。有专职所长、药师、药士各1人。
  1982年,省药检所对虎林进行装备。1983年底,仪器配齐,增1名西药士。同时药检所与县医院合办,县医院解决房屋,并将原医院药检室设备转让药检所。
  1984年初,县卫生局拨款3万元,购置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是年药检条件已具备,药检工作正式展开。可做一般常用药品的常规检验,如:PH值、澄明度、含量测定等几项检验;中药室条件尚不具备,但可鉴别中药材的真伪;动物试验室可做热原试验。
  1985年,县药检所的隶属关系调整为卫生局与县医院双重领导。
  五、医药药材公司
  1956年6月1日,由县百货西药组和县联社中药采购批发部合并,成立虎林县药材公司,下设批发、零售门市部,工作人员17人。隶属于县商业局领导。
  1958年改称虎饶县药材公司。
  1959年县药材公司扩大,在饶河、密山县境内设批发站,供应所在地农垦局所属农场。经营范围由原来经营中药、西药的基础上增营化验药品和玻璃器材。1962年,恢复虎林县药材公司称谓。
  1984年7月,县医药公司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全称为虎林县医药药材公司。职工137人。隶属于县经委。
  公司下属独立核算单位有:制药厂、医药一店、医药二店、迎春药店(个体承包)。
  1985年医药药材公司在虎林镇内占地3处,在迎春镇占地1处。共计15458平方米。
  在开放搞活形势下,采取以改革为中心的新措施。一是积极扶持农民种药材,除在资金、技术、种植等方面积极支持外,还宣传帮助农民订好经济合同,不把原来的集体参场分掉,从而保护了大部集体参场;二是方便群众加强收购工作,网点增至52处。1985年完成药材收购量23.2万公斤,96个品种。其中黄柏9.6万公斤;三是开发横向联营,用合同指导生产。1985年3月成立虎林县人参联营公司,有47个参场参加联营,占全县参场91%。
  中药饮片加工质量夺得“三连冠”。1983年起连续3年在全省饮片质量整顿大检查中,虎林被评为第一名,并且两次在全国中药饮片加工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
  六、药店
  (一)国营药店
  1948年1月虎林成立国营商业贸易局,下设门市部,经营少量中药材与西药。1949年9月,贸易局改为工商科,下设百货、粮食、土产三大公司。其中百货公司西药组经营西药,土产公司中药组经营中药。在零售门市部可折价回扣办理批发业务。1954年中药部分移交县供销合作社,成立中药采购批发部。另外,县医药药材公司下属药店三处。
  (二)公私合营药店
  1953年9月由几家知名中医、中药人员成立光明药店。公方代表李洪贤任经理,私方代表王殿臣任副经理。经营中草药(批发兼零售)并有中医师坐堂,诊脉开方。1956年成立虎林镇中医联合诊所,光明药店被合并。
  (三)私营药店(铺)
  民国3年(1914年),在今虎林镇街始有1家中药铺。民国8年、9年(1919、1920年)全县仅县城有中药铺两家,医士2人。民国10年(1921年)医士4人。民国11年(1922年)有中药铺5家,药商9人,医士10人。民国16年(1927年),传入西医,在县城虎头开设长寿堂西药房1家,有两个医生坐诊,王氏西医诊所1家。民国17年(1928年)增设清林西医诊所1家。民国18年(1929年),县城虎头又增设广生远中药局1家,店员5人。民国19年(1930年),县中西医学研究会附设施医诊疗所。民国20年(1931年)、民国21年(1932年)又有庆发福、万和隆等先后开业。
  伪满时期,个体开业医药店铺,包括民国年间开设继续营业6家,先后有24家,其中有牌匾者1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