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学校体育
第四节 学校体育
“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课一度改为军体课,增加了射击、野营拉练等一些军事内容,“文化大革命”后期恢复为体育课。县内多数学校能做到上体育课有专职教师。每天第二节课后做眼保建操、儿童广播体操或广播体操。
1979年6月1日至3日,县文教科、县体委联合举办了“第七届虎林县少年儿童田径运动会”。
1981年6月7日,虎林镇第一小学举办了《虎林县首届幼儿体育运动会》。参加单位有虎林镇第一、三、四、五、六小学、实验小学、红旗托儿所、城镇其它单位托儿所。参加比赛的幼儿分学前班组、大班组、中班组。
比赛项目有:60米跑(学前班)、50米拾物(中班)、60米智力测验(学前班)、30米运球(中班)、20米跳绳(学前班)、立定跳远(中班)、投皮球(学前班、大班、中班)、20米蛙跳(学前班)。
表演项目:集体舞、团体操、20人对面接力。
1981年冬开展农村中、小学“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1982年10月1日县体委和教育科共同举办了虎林镇内各中小学、太和、宝东、义和、东风、新乐中心校参加的秋季同年级中长跑对抗赛。
1985年5月22日至24日在虎林县人民体育场举行“虎林县第十一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1985年12月22日于石青山滑雪场举行由虎头、兴隆、东方红、体校、县业余体校参加的虎林县少年滑雪选拔赛。
1985年冬的全县“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开展四种比赛:全县中小学生速滑赛、全县越野滑雪赛、北国少年爱滑冰通讯赛、传统项目对抗赛。
1980年后学校体育有了进一步发展,中小学校有专管体育工作的领导干部,配备了体育教师。中小学都保证了每周两节体育课,还开展了课外体育活动,每年都召开校运动会一、二次。有的学校建立了校代表队,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训练。全县中小学普遍开展了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武术、滑冰等体育活动,有的学校还开展了滑雪运动。在普及的基础上,也涌现出一批开展传统项目好的学校。如:市里命名义和中心校为田径传统项目学校;一小学为速滑传统项目学校;虎头、兴隆学校为滑雪传统项目学校。1985年省体委命名虎林第一中学为省田径传统项目学校。全县中小学生的体育竞赛活动也很频繁。每年春季开展象征性长跑活动,80%以上的学生都参加跑步。“五·一”、“五·四”县城举行环城和火炬接力赛。6月初举行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至1985年已开了11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每年秋季还举行中小学篮、排球比赛和中长跑同年级比赛。到了冬季还举行中小学滑冰、滑雪比赛。由于广泛地开展了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和比赛,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体育成绩的提高,增强了学生的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