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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下序

第二十一编 社会

编下序


  虎林原为赫哲族居住区,清代雍正年间始有少数采参的汉族人定居。光绪二十年(1894年)放荒招垦,有汉族和少数的朝鲜族人逐渐迁来,于山沟河谷之间定居。民国8年(1919年)后,除放荒招垦外,还广种罂粟,招来了大批人口入境,至1932年全县人口增至19237人。沦陷后,有不少日本人随侵略军流入虎林县,至1945年全县总人口仅24499人,除了日本人4619人,几乎没有发展,处于地广人稀的状态。解放以来,国家重视开发边疆,实行有计划的移民,至1956年,从哈尔滨、鸡西、山东等地移民4批。特别是1958年建国营农场,数以万计的转业复员官兵进入虎林,以及山东青年支边落户,自动流入落户等,人口增长很快,至1985年全县人口已增至271083人。由于人口来自全国各地,民族构成发生了变化。1945年前,仅有汉、满、蒙、回、赫哲、朝鲜6个民族。1958年全县有16个民族,1985年全县有22个民族。
  风俗习惯,解放前基本沿袭山东、河北、吉林、辽宁的习俗。但有吸食鸦片、赌博、娼妓等陋习。在宗教方面,信仰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帮会有在清理、家理教等,人民生活贫困。
  解放后,移风易俗,衣食起居,婚丧喜庆、时令节日都有了新的变化。1958年以后,由于全国各地的人来此定居,出现了多种方言。帮会取缔,信仰宗教的人大为减少。随着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越来越好,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了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显著提高。1979年农民人均收入146元,1985年增至487元。1979年职工平均收入686元,1985年增至1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