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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物价管理

第三节 物价管理



  物价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物价管理尤为重要。一九八○年以来,物价比较稳定。为加强物价管理工作,本区工商物价科于一九八二年举办了一期物价短训班,培训了32名兼职物价员,在市物价委员会的支持与协助下,在拥军(采油三厂)建立了 1个物价监督站,培训了13名义务物价员。

  在节假日对农贸市场部分农副产品价格实行限制。先后开展6次物价大检查,共检查463个单位和个体户8,684种商品价格和非商品收费情况。发现差价134种,差错率为1.5%。

  据初步测算,执行物价政策好的单位占25.5%,比较好的单位占67.5%,较差的单位占7%。

  一九八三年,物价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在做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举办了一期基层物价管理短训,培训了兼职物价员49人。全区大、中商店均设立了物价监督小组,各基层商店有专职或兼职物价员,从面到点形成了一个物价监督网。对执行物价政策,促进物价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年,重点检查了“五一”、“十一”、“新年”春节等节日上市商品和蔬菜及冷饮旺季商品的价格和质量,检查国营、集体企业321个、个体户 412户,检查各种商品11,982 种,差错率占0.7%。在执行物价方面、国营好于集体,集体强于个体。

  加强物价管理工作,将差错率降到最低水平、使国家、集体、个人三得利。同时也要兼顾消费者利益。

  一九八四年五月,工商物价科划分为二,成立了工商科和物价科。物价科由副科长(邢志)1人负责,工作人员 11人。下设:物价检查岗、物价管理岗、工业品管理岗、农产品管理岗、经济专案岗、综合岗等。

  物价科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加强物价管理,维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利益,发挥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商品生产和发展,活跃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进而为四化建设服务。具体工作如下:1.全区物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违价案件的调查处理;3.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及价格制定,4.非商品收费的监督检查管理;5.罚没款收缴及各种票证管理;6.物价科基础工作的建设,7.物价信息的辑印传递;8.专、兼职物价人员和义务物价员的培训、管理及队伍建设;9.调变价、限价价格制定及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