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节育措施 一九七三年,我区计划生育只是一般号召,节育手术都是出于个人自觉自愿。
一九七五年后,我区推广“两孩化”经验,提出一对夫妇生两个孩,间隔四、五年,动员两个孩子以上夫妇做节育手术或实行综合节育措施。如:避孕药具免费、做节育手术也免费。做节育手术者还要休息21天。休息期间除工资照发外,每人还要补助三十元营养费。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中共中央69号文件下达,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后,我区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大力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的阶段,对节育措施开始重视起来,对两个孩的夫妇,动员做绝育手术。对计划外怀孕的同志,采取个别教育,办班帮助等方法,动员进行人工流产,严格控制两胎,杜绝三胎,对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每年领取独生子女养育费50元,独生子女实行“三免费”(入托费、入学费、医药费)。
一九八一年,狠抓了综合节育措施的落实,区计划生育办及时把避孕药品和工具送上门,节育措施,由年初的64.5%,到年末已达到89.4%。
一九八二年,全区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严格把关,以防为主,以不再出计划外生育为原则,做到了季度检查一次孕情。如果发现计划外怀孕就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全年共做人工流产147例,其中引产13人。
一九八三年,我区根据“避孕节育,以避孕为主”的原则,因人制宜地落实了各种综合性节育措施。各种避孕药具,由各级计划生育员及时送到用户手中,保证了避孕需要。为了保证这些药具发挥避孕的作用,举办了各种形式的节育避孕知识、优生讲座训练班,设立了咨询站,展出了避孕知识、药具使用图片,使避孕知识得到普及,使用药具的效果越来越好,减少了人工流产。本年做人工流产由前一年的 147例,减少到27例。同时我区对计划生育指标的落实也比较严格,采取个人申请、支部审核。区批准后,下达基层,落实到人头,单位张榜公布。指标下达后不准串借和挪用,结余的指标由区交市,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出生率。
几年来,我区为了保证节育措施的实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计划外生育者实行罚款,一九七九年规定:罚款14年,每月收每对夫妇每人工资的 10%;一九八三年规定,计划外怀孕者一次性罚款 1,200元,并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党纪、行政、留职查看以及开除公职等处分。在受处分期间,不能评模、不能提干。各有关部门建立计划生育分工责任制 (干部、工人的调出调入分别由组织部、劳动科把好计划生育关), 对育令妇女分别实行季普查制、月经考勤制、班组联保制,对40岁左右和两个孩子以上的妇女实行了单位与个人签订不生计划外合同制,对重点户坚持了家访制,对外地户坚持与单位通信联系制,要求未婚青年订晚婚计划或写晚婚保证书。
由于节育措施的落实,又有各种规定制度保证,所以我区的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一九八五年,根据“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切实落实节育措施”的指示,认真抓了独生子女优生优育工作。为了优生,进行婚前检查身体,在区人民医院妇科还设立了优生咨询门诊。为了全面达到优育,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了优育经验交流会 156次,共有32个典型在会上交流经验。本年还认真抓了暂住户的计划生育管理,受到市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表扬。
注:萨区计划生育工作只负责萨区所属单位,因而所管人数不多。特别是一九八四年末和一九八五年初由于机构改革,有些单位交给市、局,人数更加减少。这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是完全不同的,城建环保,是负责萨区整个地面上的工作,因而对区属地面上所有的人都要负责。
一九七八年——一九八五年晚婚、节育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