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政权第一节 政府 一、伪满村、区政权
伪康德三年(1936年)萨尔图区为安达县第七区,区公所设在萨尔图今红旗派出所南侧轻工局家属楼处。
伪康德四年(1937年)安达县第七区改为兴仁村。村公所设在萨尔图原区公所处,属安达县第二区管辖,至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为止。伪村长为张洪斌。伪村公所的助理员 (相当于副村长)先后共有4人担任,伪村公所下设产业股、动员股,财政股、行政股、总务股五个股。每个股设股长1人。股员1至3人不等。
为加强伪村政权的反动统治,日寇在萨尔图设有兴仁村警察分驻所(在村公所院内),对我抗日地下工作人员进行监视和搜捕,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西斯统治。该警察分驻所还设有常备的武装自卫团,有团长1人,班长2人,团员16人。
为巩固日伪的反动统治,日寇还在萨尔图建立了各种反动组织,主要有建于康德元年五月(1934年5月)的萨尔图十大同盟 (即十人),该组织成员都是萨尔图区有钱有势的人物,其中有特务(孟广智)、汉奸(张洪斌)、密侦(石维国)等十人,公开以维护自己势力,以互相帮助为名义,实系为日寇效劳的反动组织。建于康德五年(1938年)的萨尔图日满协和会,协和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日满亲善,巩固日伪统治。该协会设有书记 1人,秘书长1人,助员多人。
二、人民政府
一九四六年三月,萨尔图解放,划为安达县第三区,区政府设在萨尔图原伪满兴仁村村公所处。
一九五六年三月,安达县第三区划为两乡一镇;成立三发乡人民政府(原三区政府处)、三新乡人民政府(今让胡路区四新)、萨尔图镇人民政府(今五金商店处)。
一九五八年一月,安达县乡镇合并,将三新乡人民政府并入三发乡人民政府, 9月上旬将萨尔图镇人民政府、三发乡人民政府与红色草原牧场合并为红色草原人民公社。社址设在萨尔图今牧工商联合公司医院处。一九六○年十二月七日,黑龙江省人委决定撤销红色草原人民公社,成立安达市萨尔图区,区政府设在萨尔图原红色草原人民公社社址。一九六一年,南迁至今区政府大楼。
一九六五年一月,取消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的建置,成立安达特区人民政府 (对外仍沿用安达市名称)原萨尔图区的一切机构,全由安达特区直接管辖。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在萨尔图筹建红旗镇,一九六九年三月正式成立红旗镇,镇革命委员会设置在大庆站天桥北约200米处(今建设银行处),属大庆革命委员会领导。
一九七三年八月,成立萨尔图区筹建领导小组,一九七五年五月迁址大庆一中对面原农林办处,一九七六年迁回原政府大楼。
一九七八年四月,正式成立萨尔图区。一九八○年四月成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
一九八四年四月,区政府进行机构改革。领导班子由8人改为4人。阎宝良同志任区长,张德全同志任常务副区长,黄亚云、岳广德二同志任副区长。
经市委同意,区政府增设调研员二人:尹启华、于英彰。
区政府下设政府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现由第一副主任吕会文、副主任赫荣江负责。政府办含信访办、民族宗教事务、侨务、审计;政府办设置文秘股、行管股、经计办;政府下属办区志档案、机关服务队、机关小车队。
区政府除设政府办公室外,还设有17个科室:财政科、劳动科、民政科、教育科、卫生科、商业科、物价科、统计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工商行政管理科、司法科、公安分局、税务分局、爱卫办、职工教育办、文化馆、计划生育委员会。比一九八四年三月前减少了 5个科室,行政事业经费由1,200多万元,减少到800万元。
萨尔图区人民政府领导机构沿革一览表 续表
萨尔图区人民政府领导机关人事沿革一览表 续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