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体育设施
第三节 体育设施
一九八三年五月,萨尔图区财政拨款13,000元,由区体委负责在二十中学操场建起一个水泥地面灯光球场,当年交付使用。
几年来,萨尔图区在建筑中小学教学楼的同时建起了13个体操房,面积一千多平方米。
几年来萨尔图区财政拨出体育事业费,购买了大量的体育器材,仅一九八二年,萨尔图区体委就购买了篮球架3付,乒乓球台15付,冰球围墙1套,冰刀125付、羽毛球拍120付,乒乓球拍100付。除此之外,全区各单位自力更生,因陋就简焊了单杆、双杆、联合器械等 40余件体育器材。这些体育器材基本满足了全区开展各项体育活动的需要。一九八四年萨区财政拨款1.35万元,用于体育活动和设施。
一九八五年,教育科从教育经费中拨出3万元,重点地配备文体卫生器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