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生活 建国以后,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职工的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也在逐渐提高。
一九七九年,全区有 41%的职工工资升级。一九八一年,教育、卫生及其他企事业职工进行工资普调。一九八三年,党政机关进行工资普调。一九八四年,全市进行工资改革,平均每个职工增加工资 20余元,接着还有25%的职工向上浮动一级工资,有2%的职工奖励工资一级。一九八五年,奖励工资占职工的3%,每个职工增加了副食补贴,中小学教师开始发放教龄津贴。一九七七年,萨区职工每月平均工资为58.8元,一九八三年,月平均工资为74.3元;一九八四年,月平均工资为89.7元;一九八五年,月平均工资为98.6元,比一九七七年平均每人多收入39.8元,提高了77%。
下面有四个调查,从四个调查中可以透视萨尔图区职工的生活概况。
(一)一九八五年萨尔图区全发所有制职工工资构成情况 单位:元
(二)一九八三年、一九八五年萨区二小学教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对照表 注:教职工中,除全民职工外,还包括家属工。
(三)一九八四年末,一九八五年末40户居民家庭调查资料对照表 (四)一九八五年职工燃料情况调查
城镇居民的燃料大致分两种:楼房居民和部分平房居民(屋内有暖气设备的),使用石油液化气灌,多数平房居民烧煤。
烧煤的居民,按住房面积的大小,由国家按季度定量供应,不要煤钱,使用石油液化气罐的职工,每月每户按两罐算,每罐全价 6元,职工花0.75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每月补贴1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