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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火灾

第八章 萨区重大事故

第一节 火灾



  一九六二年三月六日,本区喇嘛甸公社,向荣大队失火,烧死一名救火人员,烧死奶牛62头,烧毁牛舍19间,经济损失223,700元。事后单位负责人受到处分。

  一九七四年,大庆第二十中学两次失火,烧毁教室370平方米,(其中包括理化实验室,音体美仓库),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一九七六年,萨尔图区运输大队二中队失火,烧毁房屋5间,被褥四套,衣物34件,价值人民币2,300多元。

  一九七八年三月八日凌晨 2点,萨区税务分局,由于值班人员失职造成火灾,烧毁房屋和很多物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4万多元,事后有关人员受到处分。

  一九七九年五月二十日,萨区木器厂发生火灾,烧毁厂房1,600平方米板材320立方米,造成经济损失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