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志始末
修志始末
1980年 7月,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1979年12月在全省文秘档案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编写地方志工作”的要求,中共东宁县委决定成立东宁县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抽调5 名干部,由县人大副主任邹化歧任主编,组成编写班子。人员到齐后首先到虎林、宁安县学习修志经验,并根据东宁县的情况,初步拟定出编写《东宁县志》的提纲。为搜集编写资料,全体工作人员带着行李到距县城 100多里的档案后库翻阅了全部档案。然后分别走访了当地老人、知情者,召开座谈会,征集到一些口碑资料。但只能说明民国后和伪满时期的部分情况;民国前和设治初期的情况,谁也说不清楚。为弄清东宁县的历史沿革,编写人员从1980年秋到1983年秋,先后到牡丹江、佳木斯、哈尔滨、长春、吉林、延吉、沈阳、大连、旅顺、北京、南京等地的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和黑龙江省出版总社、黑龙江省考古队、黑龙江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单位,查阅和复印了有关东宁县(包括绥阳县、绥芬河市)的历史资料。同时还通过信件联系和登门拜访散居在牡丹江、佳木斯、哈尔滨、长春、延吉、沈阳、大连、北京、南京、天津、上海、广西、广州等地的50多位革命前辈。采取边征集、边编写的方法,从1981年初,开始整理收集到的资料。由邹化歧整理民国前的资料,巩义方整理伪满时期的资料,宋宪章整理从1945年 8月日伪垮台到1949年建国前的资料,孙乃先整理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房喜魁整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到年底,整理出40多万字的资料。1982年初,巩义方、孙乃先、房喜魁 3人调回原单位。由邹化歧、宋宪章将伪满前的资料加以编纂,形成25万字的初稿,冠以《东宁县志》(第一卷),打印装订60册,送请县党政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审阅。1982年夏,县委抽调孙吉良、王雨辰充实县志办公室工作,同时聘请县档案科副科长孙英捷兼任副主编,负责编写地方党史。1983年 6月,县委召开史志工作会议,部署了各公社、县直科局的编史修志工作。会后举办了为期8天的训练班,为县直科局和各公社培训了110名编史修志人员,推动全县各单位积极编史修志。1988年秋,为弄清王德林领导救国军抗联时期的资料,编写人员再次到关内外走访抗联老战士和知情者。同年10月,尹瑞盛调入县志办公室工作。1984年初,孙吉良、王雨辰调回原单位。这时各公社、科局的部门志稿陆续送到县志办公室,同时,中央和省提出横排竖写和下达了参照篇目。为加强编辑力量,县委于1984年夏聘请离休老干部毕鸿智、穆魁、辛文彬、李广智为编审员,并借调税务部门的张京花为打字员。重新调整了县志篇目,由邹化歧编写大事记、建置、政事、社会、人物各篇和收集附录资料;宋宪章编写军事、公安司法、民政劳动各篇;穆魁编写农业、林业、农机、水利各篇;毕鸿智编写商业、供销、粮食、财政金融、物价、工商各篇;辛文彬编写文化、广播、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各篇;孙英捷编写地方党史和群团组织篇;尹瑞盛编写自然环境篇;李广智编写工业交通、邮电、城镇建设、环境保护各篇。年底,县经委派殷百万来县志办编写《经委志》,由殷百万编写经委系统各篇,李广智改做资料整理工作。
1985年夏,县委成立党史办,有关党史资料移交到党史办。同年秋,姚廷富调来县志办公室工作。1985年底,完成了下限到1983年的21篇县志初稿,并打印成册。这时,修志主管部门又提出下限一律写到1985年底的要求。编写人员再次分别收集资料,补齐修订了县志初稿。到1986年夏,重新打印成册,送请县党政领导和县委成员审查,同时送请省、市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审阅。根据各方面提出的200多条修订意见,由编写人员重新修改。1987年8月,省志办梁滨久、王文举、赫修文和市志办何景春、张树仁等领导来东宁检查指导修志工作,对志稿逐篇审查,进一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经过编写人员的修订补充,再次打印成册。经县编纂委员会审查通过,报送省、市县志编纂委员会审定。参加县志审稿的还有省地方志市县指导组的梁文玺、柳成栋、刘恒、王振明、邢文启、曹玉龙、张福元、周乃荣等同志,在此一并致谢。
1987年12月,江山同志调入县志办。1988年 4月,宋宪章同志离岗,调邢业祥同志担任县志办公室主任。同年 6月,邢业祥同志参加了牡丹江市志办在海林召开的志稿评议会,听取了兄弟市县志办的同志对“军事篇”提出的宝贵意见。根据省、市志办的意见,对县志送审稿做了最后修改,于同年 7月报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审定,于同年11月在安徽省合肥煤炭设计研究院印刷厂正式排版印刷。邢业祥、尹瑞盛、姚廷富、江山等同志,前往合肥市参加出版校对工作。
东宁县志的编纂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在省、市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热情指导下,得到省内外档案、图书部门和曾在东宁工作过的革命前辈的大力支持以及全县各部门的积极帮助,经过编写人员的共同努力,终于出版问世。由于编写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文化素养不高,疏漏谬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级领导和读者批评指正,便于再版时修订。